江苏省海门市10月7日至10月18日挂牌出让丝绸路南、汉江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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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国土资(挂)告字〔2012〕25号
经海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海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CR-29512054 | 海门市丝绸路南、汉江路西侧 | 43484 | 商住 限价商品房 |
1.85≤容积率≤1.86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1651 | 5500.7260 | 10(元/平方米)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本期出让地块带地面已建建构物挂牌出让,周围基础设施达到现状土地条件,红线内除保留已建住宅、附房、车库等建构筑外,完成其它部分建(构)筑物拆迁;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另行支付地面建构筑物取得费人民币85358910元整。已建建构物不得拆除!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禁止其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土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立项的项目应符合《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07日至2012年10月16日,到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07日至2012年10月16日,到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0月16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CR-29512054;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07日 08时30分 至2012年10月16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2年10月07日 08时30分 至2012年10月16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2年10月07日8时30分 至2012年10月18日10时30分; |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保证金的缴纳银行及账号在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时另行提供或电话咨询。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13-81261303、68908138
联 系 人:张强生、陶丽丽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海门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09月14日
2012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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