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土告字(2010)04号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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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盐县人民政府批准,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技术指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元/㎡)
|
加价幅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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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类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0--18
|
开发区大桥新区
|
171999
|
交通运输(港口物流)
|
0.6-1.0
|
≤45%
|
10%-20%
|
――
|
50
|
1035
|
300
|
15
|
|
10--19
|
开发区大桥新区
|
9411
|
工业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0.9-1.0
|
≤50%
|
15%-20%
|
≥3030
|
50
|
62
|
325
|
15
|
10--20
|
开发区大桥新区
|
36678
|
工业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0.7-1.0
|
≤50%
|
15%-20%
|
≥1515
|
50
|
242
|
330
|
15
|
10--24
|
通元镇石泉集镇
|
2207
|
工业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0.7-1.8
|
≤50%
|
10%-20%
|
≥1010
|
50
|
12
|
240
|
15
|
备注:10-24号地块竞得人须另行承担地面建筑物费用。
|
二、 竞买人资格
10—18号地块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该宗地块只可单独申请(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10—19号地块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美元的外商独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该宗地块只可单独申请(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10—20号地块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注册资本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该宗地块只可单独申请(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10—24号地块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均可申请参加。该宗地块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 挂牌文件领取时间:2010年4月26日至2010年5月4日14时30分止(工作日)。地点: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3、挂牌时间自2010年5月10日08时30分起至2010年5月19日15时30分止。挂牌报价截止时,若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已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进入现场竞价程序。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且不设底价。
挂牌地点在海盐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竞得后,竞买保证金可抵冲出让金,出让金交付期限详见须知及出让合同;未竞得的,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在规定时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收款单位:海盐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专户。开户银行:1、中国银行海盐县支行,银行账号:860015735708094001;2、中国建设银行海盐县支行,银行账号:33001637135050008291;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海盐县支行,银行账号:1204090009049003153;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盐县支行,银行账号:360101040009045;5、开户银行:嘉兴银行海盐支行,银行账号:906101800200000742;6、开户银行:海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账号:201000000827734。
四、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须知。
联系地址:海盐县国土资源局(武原镇枣园西路178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3-86116896、0573-86116897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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