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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土交告字〔2010〕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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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玉环县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4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各项用地指标和投资强度必须符合《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其中企业内部非生产性用房用地比例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详见出让宗地情况一览表。
出让宗地情况一览表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用途
出让面积(公顷)
行业要求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年)
起挂价(万元)
增价幅度
竞买保证金 (万元)
需缴纳配套设施费(万元)
C-02-05-2
玉环经济开发区南区
工业
0.5050
通用设备制造业
0.8-1.8
30-50%
 
15-20%
50
369
3万元或3万元的整倍数
110
A-120
玉环县汽摩产业功能区
工业
0.7383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0.8-1.8
45-65%
 
15-20%
50
373
3万元或3万元的整倍数
110
汽摩产业功能区与竞得者自行结算
B-16a
玉环县机电产业功能区
工业
1.2627
金属制品业
0.8-1.8
30-50%
 
15-20%
50
708
5万元或5万元的整倍数
210
69.1
A-03-01-a
滨港工业城
工业
0.4788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太阳能光伏产业)
0.8-1.8
30-50%
 
15-20%
50
171
3万元或3万元的整倍数
50
133.02

  二、出让方式:本次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出让不设底价(保留价)。
 
  三、土地使用权受让对象:符合行业要求的企业法人。玉环经济开发区南区C-02-05-2地块的竞买人必须凭泽坎线指挥部拆迁协议与泽坎线指挥部出具的拆迁证明参与报名;玉环县汽摩产业功能区A-120地块的竞买人需凭2006年8月31日前与园区签订的用地协议参与报名;玉环县机电产业功能区B-16a地块的竞买人必须凭拆迁协议书与县建设规划局出具的有关拆迁证明参与报名;滨港工业城A-03-01-a地块的竞买人属县政府当前鼓励引进的高新技术行业,竞买资格由县经贸局与县科技局共同审核,报县国土局确认。
  竞买人竞得后,土地出让金中不含大配套设施费的需另向各地块所在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交纳基础设施大配套建设费,所有竞得人需在办理工程许可证时另缴城建配套费。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玉土交出〔2010〕13号《玉环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7月21日至2010年8月13日17时(不含法定节假日),到玉环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部或玉环县土地交易中心(玉环县国土局二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7月21日至2010年8月13日17时(不含法定节假日),到玉环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部或玉环县土地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3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8月1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玉环县招投标中心(玉环县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二楼)开标室(一)。
  挂牌报价时间:2010年8月3日8时至2010年8月17日15时30分。挂牌时间截止时同一地块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开始时间:2010年8月17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公告同时在玉环县国土资源局网站(www.yhgtj.gov.cn)及《台州商报》上公布。
  (二)地块上的其他规划指标、建设要求详见:
  1、玉环县建设规划局出具的《玉环经济开发区南区C-02-05-0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玉环县经济开发区出具的《玉环县漩门二期南区C-02-05-02出让地块建设要求》;
  2、玉环县建设规划局出具的《玉环县汽摩产业功能区A-120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玉环县汽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玉环县汽摩产业功能区A-120局部出让地块建设要求》;
  3、玉环县建设规划局出具的《玉环县机电产业功能区B-16a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玉环县建设办出具的《玉环县机电产业功能区B-16a地块建设说明》;
  4、玉环县建设规划局出具的《玉环县滨港工业城A-03-01-a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沙门镇人民政府、玉环县滨港工业城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玉环县滨港工业城A-03-01-a地块建设要求》。
  (三)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我局签订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付清土地出让金;
  (四)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玉环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部(玉环县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三楼)、玉环县土地交易中心(玉环县国土局二楼)
  联系电话:0576-87279315   87130811                         
  联 系 人:小姐、余先生           
  开户单位:玉环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玉环支行
  帐号:1207081129064058277
 
  
                  玉环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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