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告字[2010]0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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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告字[2010]08号
经宜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温汤镇宜温公路以南、南环路以东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地理环境
该宗地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温汤集镇,距离长沙、南昌均只有210公里,全程高速。该景区以迷人的明月山自然风光、罕见的富硒温泉、悠久的禅宗文化著称,集观光、休闲、度假为一体的山岳型风景名胜区,年游客流量上百万人次。有着800多年历史的富硒温泉,分布在明月山脚下的温汤集镇,日出水量可达万吨,水温常年保持在68℃-72℃,无色无味,可饮可浴,不含硫,经国家鉴定检测和中国医防科学院试验分析,属大出水量,高温度优质矿泉。此泉含有20多种对人体十分有益的微量元素,尤其是罕见的富硒,具有显著的防癌抑瘤保健作用,为华夏第一富硒温泉。同时对心血管、消化、泌尿等疾病有明显疗效(详情请登陆 www.myswq.com查询)。
二、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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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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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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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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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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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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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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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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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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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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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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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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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汤镇宜温公路以南、南环路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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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653.46
219.9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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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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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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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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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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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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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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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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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6日至2010年4月 13日(节假日除外),到宜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0 年4月6日至2010年4月 13日,到宜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3日16时,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宜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拍卖时间:2010年4月15日上午10时。
八、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联系地址:宜春市地产交易管理所
联系电话:3239471、7051819
联 系 人:邹辉、尹金秀、余海波
开户行:建设银行宜春市袁山支行
单 位:宜春市财政局
帐 号:36001250060059000004
宜春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O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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