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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灵璧县12月15日公开公告出让灵城南关罗河东路南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灵璧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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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国土告[2012]013号 2012-11-19
 
经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灵璧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2-15 宗地面积: 10861平方米 宗地坐落: 灵璧县渔沟镇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4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60万元

 
宗地编号: 2012-6 宗地面积: 49044平方米 宗地坐落: 灵城南关罗河东路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1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2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986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11月16日2012年12月13日灵璧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11月16日2012年12月13日灵璧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3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12月15日09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2年12月15日10时00分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刘銮洲 张永 王峰
联系电话:15178221251,13955799559,6155276
开户单位: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灵璧支行
银行帐号:188711313195
 
 
 
灵璧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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