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土告字(2010)02号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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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盐县人民政府批准,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编号为10-0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地块位于武原镇创新科技园内,新桥北路东,东林路南;
2、地块现状:自然平整;
3、地块净建设用地面积8503平方米;
4、规划用途:商业、办公;
5、地块出让年限: 40年;
6、规划用地指标:容积率2.0—3.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25%。具体规划要求以规划部门出具的(2010)第004号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省级科技部门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 挂牌文件领取时间:2010年2月25日至2010年3月9日14时30分止(工作日)。地点: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2、挂牌报名时间:2010年2月25日至2010年3月9日14时30分止(工作日)。地点: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报名时请根据挂牌文件要求递交相关报名资料及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3、挂牌时间自2010年3月4日08时30分起至2010年3月15日15时30分止。挂牌报价截止时,若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已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进入现场竞价程序。
4、挂牌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65万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70万元/亩,竞买人报价必须高于起始价且每次加价幅度均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亩(或其整倍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且不设底价。
挂牌地点在海盐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竞得后,竞买保证金可抵冲出让金,出让金交付期限详见须知及出让合同;未竞得的,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在规定时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收款单位:海盐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专户。开户银行:1、中国银行海盐县支行,银行账号:860015735708094001;2、中国建设银行海盐县支行,银行账号:33001637135050008291;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海盐县支行,银行账号:1204090009049003153;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盐县支行,银行账号:360101040009045;5、开户银行:嘉兴银行海盐支行,银行账号:906101800200000742;6、开户银行:海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账号:201000000827734。
四、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须知。
联系地址:海盐县国土资源局(武原镇枣园西路178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3-86116896、0573-86116897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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