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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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01号
经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公开出让位于锦江镇320国道北侧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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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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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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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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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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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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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幅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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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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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锦江镇320国道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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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37
(25.5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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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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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1.5
建筑密度
≤45%
绿化率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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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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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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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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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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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须具备出让竞买须知中所要求的条件。
三、出让方式:有叁人以上(含叁人)报名,则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出让(设有保留底价);有两人报名,则采取公开竞价方式出让(设有保留底价),仅有一人报名,则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四、出让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时间:2010年1月25日至2010年2月15日。
六、获取出让资料时间、地点:2010年1月25日起,在上高县国土资源局503室、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获取。
七、缴交竞买保证金时间:截止2010年2月22日(以到账为准)。
八、申请时间、地点: 2010年2月13日至2010年2月22日在上高县国土资源局503室(休息日除外)。
九、确认竞买人资格: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0年2月22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十、挂牌报价时间:2010年2月13日至2010年2月23日上午10:00时(休息日除外)。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的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作价269.2万元,连同土地一起出让.
2、竞买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60日内付清本次出让土地全部土地出让金(休息日顺延一天).
3、联系地址及方式:上高县城敖山大道18号国土资源局503室
联系电话:0795-2503310 联系人:钟志斌
3、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上高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高县支行
帐 号:02706308091001
上高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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