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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岭市1月10日拍卖出让城西街道横湖北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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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土公告字[2012]整51号 2012-12-17
   
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地块位于城西街道横湖北路西侧、五洋路北侧,出让土地面积128861平方米(其中1﹟地块14166平方米、2﹟地块114695平方米), 出让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期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宗地编号: 1 宗地面积: 128861平方米 宗地坐落: 城西街道横湖北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4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等于100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00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该地块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例不作要求。该小区建筑风格定位于现代风格,每幢住宅阳台、空中花园、入户花园、外廊、飘窗等水平投影面积原则上不超过本幢住宅总面积的12%,经规划评审,建筑方案优秀属设计需要可适当放宽至不大于18%。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注册在温岭市外的房地产企业,受让本宗用地后,须在六个月内在温岭市内成立控股子公司,股份须在80%以上(含80%)。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12月27日2013年01月08日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1月07日2013年01月08日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1月08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1月08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3年01月10日09时00分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须配置一所9个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4655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200平方米,须配置相对独立的出入口对外交通,并按幼儿园建设标准建设、装修完成后无偿移交政府,产权归政府所有。2、须配建一个会所(不含配电房),建设用于社区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建好后无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所有;3、须建设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含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位置应临横湖北路2层以下设置,有对小区外单独出入口,其中底层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面宽不少于14.4米,建好后无偿移交给政府,产权归政府所有;4、须配置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7‰物业管理用房(4‰为物业管理经营用房,3‰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受让单位进行装修,标准不少于600元/㎡。5、须建设一座旅游三星标准的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出入口临横湖北路设置,面宽不少于3.6米,建好后无偿移交给政府,产权归政府所有;6、须按标准配置电信模块局、10KV开关站,按标准建设完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产权归政府所有。其它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温建规许(2012)172号文件要求。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联 系 人:陈静
联系电话:0576-81608667
开户单位:温岭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3001667135050008822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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