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县1月12日至1月23日挂牌出让阳光大道以南、220kV高压走廊以东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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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芜湖县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单位:万元、平方米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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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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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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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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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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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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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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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
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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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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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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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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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1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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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阳光大道以南,220kV高压走廊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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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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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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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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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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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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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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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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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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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1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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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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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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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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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8(含房产价值15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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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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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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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划要求:(挂1215-1号地块为新建项目工程,下列规划设计条件内容仅适用挂1215-1地块。挂1215-2地块土地与现状已建成建筑物一并出让,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具体建筑密度及建筑面积以房管部门现状实测为准,已建成建筑物可分割办理权属登记、不得拆零销售。)
(一)建筑退规划用地边界距离:与用地周边保留建筑、已建建筑和在建建筑的距离必须满足日照、消防等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
(二)停车面积:按《芜湖市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配建标准》配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其中商业场所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小于0.6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执行。机动车停车位可在本次出让地块外由开发单位配套建设,具体由县规划委员会审定。
(三)市政要求:实行雨污分流,采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污水处理方式,所有管线须下地设置,功能布局等应符合环保要求。
(四)配套要求:
1、建设项目必须包含演艺文化功能。
2、按规定配套管理用房。
(五)其它:
(1)建筑外立面用材采用石材(花岗岩)等高档材料装饰,具体以县规划委员会审定后的规划文本为准。广告位(招牌)及空调机位须统一设置。做好建筑的亮化设计并施工投入使用。
(2)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两个以上不同的规划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规划方案经专家评审并修改后,由县规划委员会审定。
(3)人防部分要求按国家和我县现行规定执行(芜政[2008]48号)。
竞买人资格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有经营酒店成功经验且资质达三星级以上的公司、企业(由新芜经济开发区审查资格并出具证明)方可独立参加竞买。挂1215-1、2号地块必须同时办理竞买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12月19日至2013年1月11日,到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
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19日至2013年1月11日,到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3年1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挂牌时间定于2013年1月12日—2013年1月23日16:00时,地点在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在挂牌期间,至2013年1月21日16:00时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3年1月21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土地挂牌成交价含土地契税,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县商贸服务业发展优惠政策交纳;
(二)保证金处置方式:报名时,收取资料费2000元,挂1215-2号地块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合同履行后,全部可冲抵首期土地出让金;挂1215-1号地块竞买保证金90%计可冲抵首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0%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50%,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50%。工程按期开工和整个项目按期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1‰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未成交者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
(三)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为24个月。自成交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计算。
(四)土地交付时间和付款方式:挂1215-1号地块于出让成交后十日内以“净地”方式交付;挂1215-2号地块于2013年12月28日前以“现状”交付给竞得人。
成交价款:挂1215-1号在成交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挂1215-2号地块在成交后二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款交清后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五)挂1215-2号地块:原精英国际酒店的装璜费用1200万元,由地块竞得人直接支付给县国资委;附属用房、设备价值、星级酒店评级等综合费用430万元,由地块竞得人另行直接支付给原酒店承租人。
(六)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单位: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 20334022100100000248231
开 户 行:浦发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80080155260000042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34001676008053009135
联系地址:芜湖县湾址镇环城南路62号
联系电话:0553-8828609 8826310
联 系 人:洪福金 刘宗勤
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