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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国土资告字[201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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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国土资告字[2010]3号

 

    经铜鼓县人民政府批准,铜鼓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36092610003 宗地面积:  34943平方米 宗地坐落:  定江河南侧、北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3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40 建筑限高(米):  ≥38 土地用途:  住宿餐饮用地
投资强度:  2862万元/公顷 保证金:  34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状态
起始价:  1342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1、本次出让的地块必须先行开发建设宾招用地,主体建筑楼层>12层(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总投资额达1亿人民币左右,符合国家旅游局制定的四星级宾馆硬件设施评定标准,宾招主体工程完成后,经县有关部门核准,方可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2、本次地块(拍卖或挂牌)出让设有底价。3、南侧地块面积18943平方米,建筑面积57000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用途为商业综合;4、北侧地块面积1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容积率≤3.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用途为住宅。5、本次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必须符合规划确定的综合技术指标要求,并报县建设局批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须携带法人合法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委托代表人证明书。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6月29日2010年07月19日铜鼓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6月29日2010年07月19日铜鼓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7月19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07月1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07月20日10时00分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对定江河南侧、北侧二宗地块以捆绑方式出让;2、本次出让的地块必须先行开发建设宾招用地,主体建筑楼层>12层(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总投资额达1亿人民币左右,符合国家旅游局制定的四星级宾馆硬件设施评定标准,宾招主体工程完成后,经县有关部门核准,方可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3、本次地块(拍卖或挂牌)出让设有底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城定江西路158号
    联 系 人:万亿强
    联系电话:07958722077
    开户单位:铜鼓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铜鼓县工商银行
    银行帐号:1508290129000046135
 

铜鼓县国土资源局
20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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