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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土告字[2010]041-04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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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土告字[2010]041-045号 |
经樟树市人民政府批准,樟树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360803100041 |
宗地面积: |
152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昌傅镇昌盛路东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8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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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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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清除地面建筑物后的现状土地 |
起始价: |
0万元 |
加价幅度: |
0万元 |
备注: |
该地块用途为商业、住宅,其中商业40年,住宅70年。投资强度要求:单位用地面积不低于150万元/亩 ;动工及竣工时间:交付土地后三个月内动工建设,一年内竣工。建筑层数按多层控制;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建设施;停车泊位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执行;规划准则:按《樟树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执行。 |
宗地编号: |
360803100042 |
宗地面积: |
10345.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昌傅镇农贸市场东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6 |
建筑密度(%): |
<28 |
绿化率(%): |
>2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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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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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清除地面建筑物后的现状土地 |
起始价: |
0万元 |
加价幅度: |
0万元 |
备注: |
该地块用途为商业、住宅,其中商业40年,住宅70年。投资强度要求:单位用地面积不低于150万元/亩 ;动工及竣工时间:交付土地后三个月内动工建设,一年内竣工。建筑层数按多层控制;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建设施;停车泊位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执行;规划准则:按《樟树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执行。 |
宗地编号: |
360803100043 |
宗地面积: |
60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昌傅镇昌源路东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40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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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清除地面建筑物后的现状土地 |
起始价: |
0万元 |
加价幅度: |
0万元 |
备注: |
该地块用途为商业、住宅,其中商业40年,住宅70年。投资强度要求:单位用地面积不低于150万元/亩 ;动工及竣工时间:交付土地后三个月内动工建设,一年内竣工。建筑层数按多层控制;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建设施;停车泊位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执行;规划准则:按《樟树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执行。 |
宗地编号: |
360803100044 |
宗地面积: |
2462.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临江镇县前街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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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清除地面建筑物后的现状土地 |
起始价: |
0万元 |
加价幅度: |
0万元 |
备注: |
该地块用途为商业、住宅,其中商业40年,住宅70年。投资强度要求:单位用地面积不低于150万元/亩 ;动工及竣工时间:交付土地后三个月内动工建设,一年内竣工。建筑层数按多层控制;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垃圾站、物业管理用房;规划准则:按《樟树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执行。 |
宗地编号: |
360803100045 |
宗地面积: |
7287.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临江镇老清宜路东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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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清除地面建筑物后的现状土地 |
起始价: |
0万元 |
加价幅度: |
0万元 |
备注: |
该地块用途为商业、住宅,其中商业40年,住宅70年。投资强度要求:单位用地面积不低于150万元/亩 ;动工及竣工时间:交付土地后三个月内动工建设,一年内竣工。建筑层数按多层控制;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垃圾站、物业管理用房;规划准则:按《樟树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执行。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后,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7月12日 至 2010年07月20日 到 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7月12日 至 2010年07月20日 到 樟树市土地收储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7月20日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07月21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07月22日09时30分 在 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七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樟树市土地收储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杨菊喜
联系电话:13879579591
开户单位:樟树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樟树市支行
银行帐号:74210274380809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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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国土资源局
201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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