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游县2月27日拍卖出让人民广场城市综合体A、B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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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告字〔2013〕1号
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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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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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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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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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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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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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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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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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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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密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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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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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人民广场城市综合体A地块(位于:人民广场以南,人民路以西,货场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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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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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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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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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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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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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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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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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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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人民广场城市综合体B地块(位于:人民广场以南,人民路以西,货场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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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0 (地下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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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地下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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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时具备中国饭店金星奖企业或五星级及以上饭店、中国商业名牌企业或省级及以上重点流通企业两项条件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衢州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在全市范围内竞得土地后不按时开工建设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竞买申请人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已与符合竞买资格的企业签订经公证不可撤销的合作经营协议,也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并提供联合竞买申请书。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2月26日16时30分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申请人三人以上(含三人)的,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三人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2月26日(挂牌延迟至2013年3月11日)到龙游县招投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本次公开出让委托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主持。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2月26日到龙游县招投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6日16时。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申请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迟至2013年3月1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2月26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我局将在2013年3月11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地点与时间
1、地点:龙游县招投标中心。地址:荣昌广场西侧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2、时间:如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时间定于:2013年2月27日(星期三)15时;如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至2013年3月13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 系 人:柯伟霞
联系电话:0570-7029868 13515705139(虚拟网565139)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