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天台县3月1日拍卖出让白鹤镇繁华路东侧地块使用权(因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终止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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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土资出告字〔2013〕第2号
经天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白鹤镇TBH03-051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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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拍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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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
建筑密度(﹪) |
绿 地 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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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H03-0511 |
繁华路 东侧 |
11724 |
商业 住宅 |
2.5-3.1 |
30-55 |
25-30 |
商业40 住宅70 |
600 |
3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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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价款不含城镇建设配套费,土地交易契税等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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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符合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超过保留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 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2月28日,到天台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办事大厅购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2月27日至2013年2月28日,到天台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办事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2月2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天台县招标投标中心(天台县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楼一楼东侧)举办。
拍卖时间:2013年3月1日10时。
七、未获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可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获土地使用权者,原保证金抵作定金,在2013年4月30日前付清全部出让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111号
联系电话:0576-83979767
联 系 人:陈女士、潘先生、孙先生
开户单位:天台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天台县支行
帐 号:33001667335050002210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天台县支行
帐 号:94010104002115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台县支行
帐 号:840032340608094001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台县支行
帐 号:1207061129217004269
天台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