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土告字(2010)第1号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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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十七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O)
|
土地用途
|
产业
类型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 买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海土字10001号
|
丁桥镇钱江工业功能区联保路南侧08-3地块
|
12370
|
二类工业
|
农副食品加工
|
1.2-1.6
|
≤50%
|
50年
|
87
|
433
|
海土字10002号
|
丁桥镇钱江工业功能区海潮路东侧08-6a地块
|
14074
|
二类工业
|
环保设备制造
|
1.0-1.6
|
≤50%
|
50年
|
99
|
493
|
海土字10003号
|
丁桥镇钱江工业功能区芦红路西侧08-6c地块
|
42867
|
二类工业
|
工业仓储
|
1.0-1.6
|
≤50%
|
50年
|
300
|
1500
|
海土字10004号
|
丁桥镇钱江工业功能区信盛制衣南侧
|
1619
|
二类工业
|
服装制造
|
1.2-1.6
|
≤50%
|
50年
|
11
|
54
|
海土字10005号
|
斜桥镇硖斜公路南
村级工业园内2号地块
|
1305
|
二类工业
|
标准厂房
|
1.2-2.05
|
≤68%
|
50年
|
8
|
41
|
海土字10006号
|
斜桥镇硖斜公路南
村级工业园内7号地块
|
2117
|
二类工业
|
标准厂房
|
1.2-2.41
|
≤80%
|
50年
|
13
|
67
|
海土字10007号
|
斜桥镇硖斜公路南
绵长港西侧
|
15047
|
二类工业
|
纺织服装
|
1.2-1.6
|
≤50%
|
50年
|
101
|
504
|
海土字10008号
|
斜桥镇硖斜公路南
康尔福公司北侧
|
10000
|
二类工业
|
箱包制造
|
1.2-1.6
|
≤50%
|
50年
|
68
|
340
|
海土字10013号
|
盐官镇五金工业区创业路西侧
|
11123
|
二类工业
|
金属制品
|
1.0-1.6
|
≤50%
|
50年
|
80
|
390
|
海土字10009号
|
市区新苑路南侧、
黑木板桥港东侧
|
11719
|
住宅用地
|
房地产开发
|
1.0-1.4
|
≤30%
|
70年
|
610
|
3050
|
海土字10011号
|
市区文苑路东侧、
自来水公司北侧
|
9469
|
商办用地
|
房地产开发
|
1.5-1.8
|
≤35%
|
40年
|
570
|
2860
|
海土字10014号
|
市区洛塘河南侧、体育中心北侧1#
|
13337
|
商办用地
|
企业总部
|
4.0-4.5
|
≤30%
|
40年
|
860
|
4320
|
海土字10015号
|
市区洛塘河南侧、体育中心北侧2#
|
13304
|
商办用地
|
企业总部
|
3.8-4.3
|
≤30%
|
40年
|
830
|
4170
|
海土字10016号
|
市区洛塘河南侧、体育中心北侧3#
|
14456
|
商办用地
|
企业总部
|
2.8-3.3
|
≤30%
|
40年
|
820
|
4120
|
海土字10017号
|
市区洛塘河南侧、体育中心北侧4#
|
13117
|
商办用地
|
企业总部
|
2.8-3.2
|
≤30%
|
40年
|
730
|
3650
|
海土字10018号
|
盐官镇建设东路北侧、永力路东侧
|
30008
|
商住用地
|
房地产
开发
|
1.2-1.5
|
≤30%
|
40年
70年
|
600
|
3070
|
海土字10019号
|
盐官镇建设东路南侧、永力路东侧
|
5931
|
商住用地
|
房地产
开发
|
1.2-1.5
|
≤55%
|
40年
7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海土字10005号、10006号两地块属村级标准厂房建设用地,竞买人必须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报名时须提供斜桥镇政府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根据海政办发(2009)81文件规定,上述标准厂房建成后不得销售。
海土字10014~10017号四地块规划为总部经济大楼用地,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海宁市企业总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贸局内)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及相关开发建设承诺书。竞得人须按海政发[2008]70号《关于加快企业总部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开发使用土地。
为统一规划、统一开发,海土字10018、10019号两地块实行整体出让。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2月10日至2010年3月8日(节假日除外)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2月10日至2010年3月8日前(节假日除外),到海宁市梅园路20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8日下午15时整,交款地点在海宁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室。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2010年3月8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市规划建设局新大楼西南角上)底楼大厅内,挂牌时间为2010年3月1日上午8时30分至2010年3月10日下午15时整(工作时间内)。
七、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采用拍卖方式进行。
2、本次挂牌的17宗地块均设有底价,挂牌报价低于底价者则不予成交。
3、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即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出让金,未竞得者,五天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宁市区梅园路203号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内
联系电话:87241220 87226173 87289216
联系人:周先生、宓先生
保证金专户名称:海宁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户行:
建设银行 账号:33001636135059056789
工商银行 账号:1204085029217005606
农业银行 账号:350101040071468
中国银行 账号:860016004408094001
中信银行 账号:7333110182600004211
交通银行 账号:296069010018000234931
商业银行 账号:902000120111000565
华夏银行 账号:4250200001819900000231
信用联社 账号:231000000004099(海宁市土地出让金专户)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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