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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3月25日至4月8日挂牌出让花园路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3-04

关键字: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马国土出让告字[2013]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界址范围
建设用地
面积(M2)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出让年限
出让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马土让2013-21号
花园路北侧地块
金汇花园以东,花园路以北,瑞祥家园西南角
12156.33(18.235亩)
居住用地
(安置房)
1.766
居住:70年
1050万元(约 57.58万元/亩)
1050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该宗地为安置房项目,所建安置房的销售对象为市住建委核定的符合安置条件的安置户,安置房回购价格见《安置房回购协议》。如实际安置套数有剩余,剩余安置房由市住建委处置,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中。
2、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不退还土地竞买保证金;已签合同,未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承担法律责任。
3、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4、未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5.项目建设要求;竞得人需在地块内建设安置房196套,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9128平方米,其中安置房户型80平方米不少于82套,95平方米不少于96套、105平方米不少于18套,跃层面积不少于1558平方米;商业用房面积不超过1970平方米,社区等配套用房不少于364平方米。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4日8时至2013年4月3日17时,到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储备经营科(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国土资源局5楼)获取出让文件,也可登陆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mastdzx.org下载。
五、本次挂牌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汇款帐号详见出让文件附件或登陆马鞍山市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mastdzx.org下载)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3日17时。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4日8时至2013年4月3日17时,到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储备经营科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4月 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须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2楼拍卖厅(建管大厦2层);挂牌时间2013年3月25日9时至2013年4月8日16时。
联系电话:0555-2373676(史先生、左女士) 0555-5200191(谷女士)
查询网址:http://www.mastdzx.org http://zbcg.mas.gov.cn/maszbw
监督电话:0555-2366201(马鞍山市纪委监察局)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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