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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3月29日拍卖出让南郊风景名胜区104国道东南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3-11

关键字: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3年3月29日上午10:00时,在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凤凰路800号)拍卖宗地编号为2012-15、2013-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出让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万元)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
2012-15
湖州市拘留所地块(南郊风景名胜区104国道东南侧)
商务金融(商业、办公、文化娱乐)用地
40年
23017
0.6-1.0
30%
30%
3060(其中房屋残值为5.46万元)
612
2013-03
南浔城东分区CD-35A地块(位于南浔城市新区内,东侧为南林路,南侧为向阳路,北侧为朝阳西路,西侧为规划河流)
商务金融(商务设施及商业设施)用地
40年
59090
1.5-3.0(地下建筑作为商业、办公等使用应计入容积率)
40%
广场及绿地率≥25%(其中绿地率≥15%)
8600
1720
 
 
 
 
 
 
 
 
 
 
二、有关事宜
1、申请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领取资料、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13年3月18日起至2013年3月28日下午16:00时止(工作时间)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凤凰路800号)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或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或挂牌均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4、在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三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3年3月29日至2013年4月9日上午10:00时。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4月7日下午16:00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挂牌竞买。
5、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
2012-15号地块:成交之日起第一个月内支付总成交价款的50%,第五个月内支付总成交价款的30%,第十一个月内付清剩余地价款;
2013-03号地块:成交之日起30天内支付总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上述分期付款不计利息,付款到期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地时间:
2012-15号地块:地价款付清后30天内交地;
2013-03号地块:地价款付清后交地。
(3)其他要求:2013-03号地块中约有7万平方米建筑,由南浔区人民政府下属国有公司按建设成本价约4000元/平方米回购(具体以审计及签订协议为准)。
(4)本公告也可在以下网址上查阅: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www.landchina.com)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www.huzgt.gov.cn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ztb.huzhou.gov.cn)
6、联系电话: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徐先生0572-2667778
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俞女士 0572-2667717
湖州市招投标中心 李女士0572-2220049
南浔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沈先生0572-2686581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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