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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涡阳县3月28日拍卖出让S307线南侧、西阳路西侧等七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3-09

关键字: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涡土告子[2013]8号 2013-3-9
     
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7(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Y2012-66 宗地面积: 55226.3平方米 宗地坐落: S307线南侧、西阳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6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80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000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5000万元 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 GY2013-11 宗地面积: 400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S307线南侧、文城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8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100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45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4500万元 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 GY2013-12 宗地面积: 30034.42平方米 宗地坐落: S307线南侧、文城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8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100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5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3500万元 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 GY2013-13 宗地面积: 66666.64平方米 宗地坐落: 乐行路北侧、涡阜路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100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000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7000万元 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 GY2013-14 宗地面积: 6626.548平方米 宗地坐落: 乐行路北侧、文城路西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8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100 土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00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500万元 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 GY2013-15 宗地面积: 7235.01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山镇S202线西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0.8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84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84万元 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 GY2013-16 宗地面积: 43453.315平方米 宗地坐落: 高炉镇双轮大道北侧、北环大道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24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500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1500万元 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3月08日2013年03月28日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3月08日2013年03月28日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3月28日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3月28日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3月28日10时30分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GY2013-15号地块竞拍报名时需持商务局颁发的预核准通知书,竞拍结束后,该地块的竞得者在竞买成功20日内需另外向原实际投入人按涡阳县人民政府2013年1月30日签订的补偿协议约定支付前期投入款101.512万元,该款项不计入土地出让金,不按时支付将不予办理土地证。
(二)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涡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以非本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或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在土地成交后7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并自成立新公司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主体变更协议。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质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武强
联系电话:0558-7251207
开户单位: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100316978700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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