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阳县4月1日至4月12日挂牌出让府城镇永乐路南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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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凤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凤阳县国土资源局、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决定出让新城区四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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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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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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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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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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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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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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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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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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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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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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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城镇永乐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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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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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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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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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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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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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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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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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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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城镇涂山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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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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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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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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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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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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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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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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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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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城镇前门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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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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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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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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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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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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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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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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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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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城镇明陵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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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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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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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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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云济街道路中心线130米用地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其他不高于3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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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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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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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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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开发建设要求通知书。
二、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开发建设。土地竞得后受让人必须于2013年9月12日前开工建设,于2014年9月11日前竣工。
三、付款方式和土地交付:成交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土地出让金全部交齐后10日内交付土地。受让人应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按成交价的4%缴纳契税。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31日前,到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或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将在2013年3月3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公开出让方式
1、拍卖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13年3月31日16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有三个以上(含三个)申请竞买人的,将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该宗地。
拍卖时间:2013年4月1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拍卖方式: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挂牌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13年3月31日16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没有申请人竞买或申请竞买人不足三个的,将采用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挂牌申请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4月10日16时。
挂牌竞价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挂牌竞价时间:2013年4月1日上午10时开始进行,至2013年4月12日上午10时整止。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0550) 6367820 孙远虎
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0550) 6711428 范 兵
(0550) 6721932 张 宁
开户单位: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 户 行: 凤阳工行 账号:1313072129300095566
开 户 行: 凤阳建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账号:104375660010
凤阳县国土资源局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