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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2010)第12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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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十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 位 置
土地
面积(?O)
土地 用途
产业定位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买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海土字10167号
尖山新区安江路北侧LZY-02-02号地块
16667
二类工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
1.1-1.6
50%
50年
75
370
海土字10168号
尖山新区安江路北侧LZY-02-03号地块
16726
二类工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
1.1-1.6
50%
50年
75
371
海土字10169号
尖山新区安江路北侧LZY-09-07号地块
30348
二类工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
1.1-1.6
50%
50年
135
674
海土字10170号
斜桥镇斜中路东侧2号地块
29342
二类工业
食品制造
1.2-1.6
50%
50年
195
970
海土字10175号
盐官镇建设路北侧、园区五路东侧
18668
二类工业
纺织制造
1.0-1.6
50%
50年
140
700
海土字10176号
经济开发区嘉海公路西侧湖盐公路北侧1#地
20360
二类工业
照明器具
1.0-2.6
45%
50年
155
765
海土字10177号
经济开发区嘉海公路西侧湖盐公路北侧2#地
15297
二类工业
汽车冲压模具
1.0-2.0
45%
50年
115
575
海土字10178号
经济开发区嘉海公路西侧湖盐公路北侧3#地
21780
二类工业
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1.0-2.0
45%
50年
165
815
海土字10179号
经济开发区嘉海公路西侧湖盐公路北侧4#地
21599
二类工业
汽摩夹具检具
1.0-2.0
45%
50年
165
810
海土字10180号
经济开发区嘉海公路西侧湖盐公路北侧5#地
40641
二类工业
再生铝制造加工业
0.7-2.0
45%
50年
305
1520
海土字10182号
尖山新区闻澜路南侧1-1#地块
177308
二类工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0.8-2.0
55%
50年
600
2980
海土字10183号
尖山新区闻澜路南侧2-1#地块
64529
二类工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0.8-2.0
60%
50年
220
1085
海土字10184号
尖山新区凤凰路西侧2-2#地块
83349
二类工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0.8-2.0
95%
50年
280
1400
海土字10185号
尖山新区凤凰路西侧3-1#地块
21978
二类工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0.8-2.0
95%
50年
75
370
海土字10186号
尖山新区凤凰路西侧3-2#地块
21978
二类工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0.8-2.0
95%
50年
75
370
海土字10187号
尖山新区新城路西侧LZY-11号地块
133309
仓储
 
0.8-2.0
50%
50年
555
2760
海土字10189号
经济开发区环东路东侧施带路南侧1#地块
11861
二类工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1.2-1.6
45%
50年
490
2413
海土字10190号
经济开发区环东路东侧施带路南侧2#地块
106425
二类工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1.2-1.6
45%
50年
海土字10191号
斜桥镇庆云村硖斜公路南侧、冷家港东侧
33967
二类工业
光伏制造
1.2-1.6
50%
50年
260
1280
海土字10193号
尖山新区安仁路北侧MZY-06号地块
65634
二类工业
纺织成品
1.1-1.6
50%
50年
255
1275
海土字10172号
长安镇开元路北侧、修川路西侧
6219
商办
 
1.5-1.6
45%
40年
300
1500
海土字10173号
长安镇开元路北侧、三里塘港东侧
3256
商办
 
1.5-1.6
45%
40年
160
780
海土字10194号
尖山新区富江路北侧SY-01号地块
19929
商业住宅
 
1.2-1.4
35%
40年70年
340
169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海土字10172号地块属海宁市级重点扶持村用地,竞买对象必须为海宁市委、市政府2009年确定的重点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允许上述范围内的重点扶持村组建全资公司参与竞买),报名时须提供长安镇政府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
  海土字10176-10179号地块须引进外资,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供海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
  海土字10180号地块产业定位属高耗能行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供海宁市经贸局出具的节能评估审查意见。
  海土字10189、10190号两地块相邻,为统一规划、统一开发,两地块实行整体出让。项目须引进外资,竞买人必须为境内外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该项目须外商独资,总投资4900万美元以上,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以上。报名时须提供海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7月28日至2010年8月13日(节假日除外)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7月28日至2010年8月13日前(节假日除外),到海宁市梅园路20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3日下午15时整,交款地点在海宁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室。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2010年8月13日前(工作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市规划建设局新大楼西南角上)底楼大厅内,挂牌时间为2010年8月6日上午8时30分至2010年8月16日下午15时整(工作时间内)。
 
  七、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采用拍卖方式进行。
  2、本次挂牌的23宗地块均设有底价,挂牌报价低于底价者则不予成交
  3、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即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出让金,未竞得者,五天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宁市区梅园路203号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内
  联系电话:87241220  87223373 87226173   87289216
  联系人:周先生、张先生
  保证金专户名称:海宁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    账号:33001636135059056789
  工商银行    账号:1204085029217005606
  农业银行    账号:350101040071468
  中国银行    账号:860016004408094001
  中信银行   账号:7333110182600004211
  交通银行    账号:296069010018000234931
  商业银行    账号:902000120111000565
  华夏银行    账号:4250200001819900000231
  信用联社    账号:231000000004099(海宁市土地出让金专户)
  兴业银行    账号:358610100100005593
  联合银行    账号:201000065520433
  浦发银行    帐号:86020155260000043
  招商银行    帐号:573900024010666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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