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6月14日拍卖出让张溪镇蔷薇路以南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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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东至县人民政府批准,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张溪中心小学北侧地块、张溪镇土桥村工业1-2地块两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等
宗地编号 |
宗地名称 |
位置 |
用途 |
面积(m2) |
起叫价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出让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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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 率 |
|||||||||
1 |
张溪中心小学北侧地块 |
张溪镇蔷薇路以南, 张溪中心小学以北 |
零售商业居住 |
7607.84 |
758 |
160 |
5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5 |
≤35% |
30%以上 |
2 |
张溪镇土桥村工业1-2地块 |
张溪镇土桥村 |
工业 |
5664.41 |
64 |
13 |
6 |
50 |
不高于1.5,不低于0.8 |
不低于30% |
10%以下 |
本次拍卖出让宗地均以现状土地条件为准,其它规划要求:分别按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及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6月13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购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6月13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进帐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16时。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6月1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6月14日16时,在东至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
七、联系电话:0566-7028619 联系人:钱先生 周先生
开户单位:东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至县支行 帐号:20334172100100000222492
东至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