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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7月16日至7月31日挂牌出让瓯海中心单元D-01b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时间:201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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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联席办(〔2013〕1号)文件精神、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专题会议纪要(〔2013〕4号)和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意见(温瓯政办抄〔2013〕262号),经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温瓯政办抄〔2013〕606号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挂牌出让瓯海中心单元D-01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实施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出让土地分摊面积(㎡)
(以地籍图为准)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投资
强度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其他
要求
瓯海中心单元D-01b
瓯海区新桥街道西湖村、三浃村
29961.96
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1.5且≤2.8
≤30%
≥30%
可兼容商业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
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
必须符合浙江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
57946
11590
 
   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地块的挂牌起始价和竞得价已包含耕地占用税,但不包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单独计算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面积和其他零星费用。上述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上述土地要求提供土地之日起1个月内动工,竣工时间与相邻的D-01a地块保持一致,不得分期建设。
  二、上述地块总用地面积及公共道路、绿化带等负担用地面积以出让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2013〕规划条件04027号《温州市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附图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三、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联合体参加竞投的,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并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拟成立新公司的,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瓯海区设立新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联合体若已在瓯海区设立公司的,竟得后可由该已成立的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瓯海区外注册的企业,竟得后应当按规定在瓯海区设立新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自然人、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并在竞得后按申请书的约定在瓯海区成立新的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
  四、参加竞买者资格审查:竞买人申请报名前必须与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原温州市瓯海城市中区建设开发指挥部)签订项目建设服务监管协议。竞买者的资格由瓯海区人民政府负责审查,中心在收到瓯海区人民政府资格审查函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瓯海区人民政府工作联系人:麻建敏;联系电话:0577-88533208)。
  五、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报名时间及有关规定: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参加竞买者应当在2013年6月26日至2013年7月29日下午17时向中心报名登记,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法人须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其他组织须带组织机构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自然人须带有效身份证件。报名时须提供项目投资监管协议和资格审查函。联合竞买的,还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保证金规定: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为人民币11590万元,保证金由竞买人自行缴纳,其他人不得代缴。缴纳的截止时日为2013年7月29日下午5时,竞买人取得竞买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定金,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3年7月30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价款的缴纳方式:报名时缴纳起始价20%即人民币11590万元。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得后即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为地价款,其余地价款竞得人应在竞得人1个月支付至总地价款的50%,竞得后6个月内交清剩余地价款。若缴款截止日为法定节假日的,则延长至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竞得人不按本条规定时间缴纳竞得价款的,视同放弃竞得权,出让人将单方注销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收回土地开发权,定金不予返还。
  3、地块的地下空间首先要确保和满足人防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设备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的建筑面积地价款按平均成交楼面价在项目复核验收时以实测的建筑面积计算收取。
  4、本地块与相邻地块的D-01a地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总居住面积比重不得小于20%,但两地块可以调剂使用。
  十、挂牌出让时间:2013年7月16日上午9时至2013年7月31日下午3时。
  十一、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十二、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    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十三、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88151021  章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金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88533208  麻先生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http://www.wzzbtb.com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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