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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国土资(挂)告字〔2010〕2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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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海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海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起始价(元
/㎡)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
空间范围
R-2101092
临江新区通启公路北侧、解放北路西侧
15173
城镇住宅
1.2~1.4(层高低于2.2米车库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30﹪
≥30﹪
±0.000以上高度≤24米,地下基础埋深≤15米
70年
240
227
CR-2101093
海门镇北京路南、岷江路东侧
10709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其他商服
2.8~3.2(其中商业及配套等建筑占规划总建筑面积的比例15%~35%)
≤40﹪
≥25﹪
规划多层建筑高度须<24米,规划高层建筑按方案合理确定。地下空间利用控制在自然地坪以下10米内,不包括桩基
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其他商服40年
1900
3300
CR-2101094
常乐镇为群村官公岛1#地块
16641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其他商服
0.7~0.8( 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40~50%,其余为住宅,住宅部分容积率≥1.0)
≤35﹪
≥30﹪
±0.000以上高度<24米,±0.000以下基础埋深≤10米;
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其他商服40年
460
510
R-2101095
常乐镇为群村官公岛2#地块
16519
城镇住宅
1.0~1.05
≤28﹪
≥30﹪
±0.000以上高度<24米,±0.000以下基础埋深≤10米;
70年
470
525

  本期出让地块均为熟地挂牌出让,R-2101092地块、CR-2101093地块交地时红线外达到现状条件,红线内达到场地自然平整条件;CR-2101094地块、R-2101095地块红线外市政配套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条件,红线内场地自然平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得土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立项的项目应符合《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0年8月12日至2010年8月23日,到海门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市场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8月12日至2010年8月23日,到海门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市场向我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23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8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门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市场;挂牌时间为2010年8月12日8时30分至2010年8月25日10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报价采取电脑挂牌报价方式进行。
  (二)增价幅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贰元或贰元的整倍数。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参照土地拍卖规则进行电脑竞价。
  (四)在停止挂牌报价后1小时内,曾提交过有效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则参照土地拍卖规则进行电脑竞价。没有提出过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无电脑竞价的权利。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本期土地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本公告解释权归海门市国土资源局。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门市长江路561号
  联系电话:0513-82262605
  联 系 人:张强生、陶丽丽
  开户单位:海门市财政局国库科
  开 户 行:江苏银行海门支行
  账    号:89681015201110000302
  网    址:http://www.ntgt.gov.cn/
          http://www.landjs.com/
海门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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