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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挂牌出让双高路以北、沧溪路以东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 发布时间:201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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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高淳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双高路以北、沧溪路以东(原豪舟机电)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挂牌起
始价
(万元)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NO.2013G24
双高路以北、沧溪路以东
16663.0
 商业、办公用地
1.1
45%
30%
1850
商业用地40年;办公用地50
560
50万元
或其整
数倍
   
  备注:其他规划指标、公共配建及退让要求按照本次挂牌出让文件中的高规字[2013]111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具体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凭《成交确认书》在高淳注册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开发建设的各种税收全额交县财政。无正当理由近两年有不守信用、不按合同期限要求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16日至2013年9月4日,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一楼103室按规定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17日,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一楼103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7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提交相关资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在每一轮有效报价之后顺延5分钟(不含审查时间),5分钟之内没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最高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二) 本地块以现状对外公开出让,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挂牌出让面积以宗地界址图实测面积为准,实测面积的增减不改变挂牌成交价格,宗地界址图附后。
  (四)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1、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向出让人缴纳60%首期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其中成交价款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
  2、余额土地成交价款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缴清。
如竞得人不能按以上期限和数额支付土地出让金,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五)本地块上的房产与本次土地出让捆绑进行,经评估房产价值为2700万元,房产价款由土地竞得人与宁高园自行结算,并由宁高园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
  八、联系方式
  (一)挂牌出让相关事宜的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宝塔路296号
  电话:025-57307913   025-57307910
  (二)竞买保证金的缴纳请与我局财务科联系。
  电话:025-57307937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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