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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9月17日至9月26日挂牌出让姑苏区苏站路以北、元和塘以东等十二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苏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8-28

关键字:苏州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苏州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十二宗苏州市区地块组织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序号 地块位置 编号 面积(㎡) 用 途 出让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 起报单价元/㎡ 保证金
万元
项目分割销售的比例约定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1 姑苏区苏站路以北、元和塘以东 苏地2013-G-71号A地块 55427 批发零售和城镇住宅用地 40   70 按批准方案 5615 6230 可以分割销售
2 姑苏区广济路以西、外城河以南 苏地2013-G-72号 9479.3 住宿餐饮和街巷用地 40 按批准方案 4500 900 不可分割销售(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3 吴中区友新路地面道路东、旺吴路北侧 苏地2013-G-73号 5342 批发零售用地(加油、加气站) 40 ≤0.5 ≤50% ≥20% 1500 170 不可分割销售
4 吴中经济开发区尹山湖路东侧、兴郭路北侧 苏地2013-G-74号 114623.7 城镇住宅用地 70 >1.0 ≤1.5 ≤30% ≥37% 7500 17200 可以分割销售
5 吴中经济开发区兴昂路南侧、经一路西侧 苏地2013-G-75号 17246.3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商务金融用地 40 ≤3.0 ≤50% ≥20% 6900 2380 部分可以分割销售(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6 吴中经济开发区文溪路北侧、庄马路东侧 苏地2013-G-76号 35168.8 批发零售和城镇住宅用地 40  70 >1.0 ≤1.8 ≤35% ≥35% 6750 4750 可以分割销售
7 吴中经济开发区龙翔路东侧、文溪路北侧 苏地2013-G-77号 108656.7 城镇住宅用地 70 >1.0 ≤1.8 ≤30% ≥37% 7500 16300 可以分割销售
8 吴中区度假区孙武路北侧、渔帆路东侧 苏地2013-G-78号 3641.4 批发零售用地(加油站) 40 ≤0.5 ≤20% ≥20% 1500 110 不可分割销售
9 吴中区木渎镇长江路西侧、苏福路北侧 苏地2013-G-79号 33222.5 批发零售用地 40 ≤3.0 ≤55% ≥10% 7125 21610 不可分割销售
28043.1 批发零售和城镇住宅用地 40  70 ≤3.5 ≤35% ≥20% 12835 可以分割销售
44609.3 批发零售和城镇住宅用地 40  70 ≤2.8 ≤35% ≥20% 10845 可以分割销售
10 吴中区东山镇吴巷路西侧、定向河路北侧 苏地2013-G-80号 14507.2 批发零售用地 40 ≤1.2 ≤50% ≥20% 1950 570 部分可以分割销售(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11 吴中区东山镇启园路东侧、莫厘路北侧 苏地2013-G-81号 7431.4 批发零售用地 40 ≤1.8 ≤55% ≥15% 4200 630 部分可以分割销售(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12 吴中区甪直镇机场路南侧、甪胜路东侧 苏地2013-G-82号 13800.8 批发零售(汽车4S店)和商务金融用地 40 ≤1.2 ≤50% ≥20% 1500 420 不可分割销售
 
  二、起报价组成
  以上地块起报价包含毛地地价、地面建筑物拆迁安置补偿费、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行政规费。具体各项行政规费详见挂牌竞价文件。
  三、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公司竞得后,可获得该地块上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权。
  苏地2013-G-73号和苏地2013-G-78号竞买人报名时需持有市商务局同意加油站移建选址意见和拆迁补偿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参与报名。
  苏地2013-G-82号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与知名汽车品牌签订的在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区域内设立汽车4S品牌店的授权(说明)文件。
  四、挂牌出让有关事项
  1、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地点设在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处。
  详细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8楼813办公室。
  报名及挂牌时间:2013年 9月17日上午9点起至2013年 9月26日下午4时止工作日内。
  2、挂牌竞价出让应价的方式和竞价时间:
  有意受让国有建设用地者,可在本公告明确后的挂牌期间内,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到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处报名应价,并向市土地储备中心缴纳应价保证金,应价金额必须在公告的起报价以上(含起报价)。至应价截止时间,若仅有一意向受让人应价,该应价人即为受让人。若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应价的,将于2013年9月27日下午1点30分在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四楼拍卖大厅进行竞价。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应价保证金,在挂牌竞价结束后的第2个工作日后开始办理退款手续,保证金不计利息。
  3、地块受让人的确定方式:
  至挂牌竞价应价截止时间,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应价的,以竞价方式按最高报价确定土地受让人,若仅有一意向受让人应价,该应价人即为受让人。
  4、特别说明:
  本次挂牌公告地块的特别说明事项详见挂牌文件。
  五、咨询及资料索取
  有关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的具体组织和情况咨询,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挂牌竞价出让备有书面资料,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三日后与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处联系、咨询并索取。咨询电话:0512-65212770、0512-65212776、0512-65212826;传真:0512-68633222;联系人:汪钧、赵亚军、彭宅记、朱敏、余德军。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
  同时各区地块情况还可以向所在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具体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如下:
  吴中区    联系人:邹亚芳;   联系电话:0512-65133952
  本次挂牌地块详细资料,也可在互联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tdcb.suzhou.gov.cn 、www.szgtj.gov.cn。
  特此
 
 
                                   苏 州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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