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第5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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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灌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灌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9(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县临港产业区2010-24号
|
灌西盐场境内
|
314696
|
工业
|
≥0.80
|
≥30
|
≤20
|
50
|
378
|
1889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县临港产业区2010-25号
|
灌西盐场境内
|
316072.40
|
工业
|
≥0.80
|
≥30
|
≤20
|
50
|
380
|
1897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县临港产业区2010-26号
|
灌西盐场境内
|
300507
|
工业
|
≥0.80
|
≥30
|
≤20
|
50
|
361
|
1803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县临港产业区2010-27号
|
灌西盐场境内
|
199507.70
|
工业
|
≥0.80
|
≥30
|
≤20
|
50
|
240
|
1197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县临港产业区2010-28号
|
灌西盐场境内
|
199516.50
|
工业
|
≥0.80
|
≥30
|
≤20
|
50
|
240
|
1198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县临港产业区2010-29号
|
灌西盐场境内
|
333186.40
|
工业
|
≥0.80
|
≥30
|
≤20
|
50
|
400
|
2000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县临港产业区2010-30号
|
灌西盐场境内
|
335655
|
工业
|
≥0.80
|
≥30
|
≤20
|
50
|
403
|
2014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县临港产业区2010-31号
|
灌西盐场境内
|
330011
|
工业
|
≥0.80
|
≥30
|
≤20
|
50
|
400
|
1980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县临港产业区2010-32号
|
灌西盐场境内
|
330752.90
|
工业
|
≥0.80
|
≥30
|
≤20
|
50
|
400
|
1985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1、编号:县临港产业区2010-24号
建设内容:化学纤维制造业
投资强度:1175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2、编号:县临港产业区2010-25号
建设内容:医药制造业
投资强度:1175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3、编号:县临港产业区2010-26号
建设内容:医药制造业
投资强度:1175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4、编号:县临港产业区2010-27号
建设内容:橡胶制品业
投资强度:78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5、编号:县临港产业区2010-28号
建设内容: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投资强度:935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6、编号:县临港产业区2010-29号
建设内容:化学纤维制造业
投资强度:1175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7、编号:县临港产业区2010-30号
建设内容:化学纤维制造业
投资强度:1175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8、编号:县临港产业区2010-31号
建设内容:化学纤维制造业
投资强度:1175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9、编号:县临港产业区2010-32号
建设内容:化学纤维制造业
投资强度:1175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挂牌地块均属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符合苏政办发[2007]21号文件规定情形。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本县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08月04日至2010年08月25日,到灌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08月04日至2010年08月25日,到灌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8月25日17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08月2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灌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县临港产业区2010-24号地块:2010年08月18日8时30分 至2010年08月27日16时30分;
2、县临港产业区2010-25号地块:2010年08月18日8时30分 至2010年08月27日16时30分;
3、县临港产业区2010-26号地块:2010年08月18日8时30分 至2010年08月27日16时30分;
4、县临港产业区2010-27号地块:2010年08月18日8时30分 至2010年08月27日16时30分;
5、县临港产业区2010-28号地块:2010年08月18日8时30分 至2010年08月27日16时30分;
6、县临港产业区2010-29号地块:2010年08月18日8时30分 至2010年08月27日16时30分;
7、县临港产业区2010-30号地块:2010年08月18日8时30分 至2010年08月27日16时30分;
8、县临港产业区2010-31号地块:2010年08月18日8时30分 至2010年08月27日16时30分;
9、县临港产业区2010-32号地块:2010年08月18日8时30分 至2010年08月27日16时3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其他外部条件(路、水、电等)均以现状为准,具体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图。(三)付款方式及期限:竞买人竞得地块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和地价款。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付清全部地价余款。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付款以现金或汇票支付。(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承办。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其他外部条件(路、水、电等)均以现状为准,具体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图。(三)付款方式及期限:竞买人竞得地块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和地价款。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付清全部地价余款。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付款以现金或汇票支付。(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承办。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18-88857760 88857761
联 系 人:左明和 荣金
开户单位: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灌云农村合作银行城中支行
账 号:3207232401201000008110
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07月28日
2010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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