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11月4日至11月15日挂牌出让苍南县灵溪镇市场群A-06a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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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3)292 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灵溪镇市场群A-06a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总建筑面积(㎡) | ||||||
| 苍南县灵溪镇市场群A-06a地块座落于灵溪镇环城路以北,城中路以东,站南路以南 | 规划总用地面积58177.1平方米,其中道路代征面积8177.3平方米,绿化带代征面积7244.4平方米,出让面积42755.4平方米(64.13亩) | 商服用地 | ≤2.0且≥1.3 | ≤45% | ≥20% | ≤85510平方米 | 四十年 | 9890万元 | 1980万元 |
三、参加竞买对象:①竞买人或其关联单位获得中国商业联合会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委员会授予的市场流通类专业称号;②竞买人或其关联单位近三年市场经营额年平均达人民币20亿元以上,市场经营额以县级以上统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③竞买人或其关联单位从事市场开发、经营且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④竞买人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并从事市场开发经营10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或市场名称登记证为准),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
四、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 11 月 1 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3年 11 月 4 日8:30时至2013 年 11 月 15 日11:00时(工作日)之前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 年 11 月 15 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3 年 11 月 15 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3年 11 月 4 日8:30时至2013年 11 月15 日15:00时(工作日)。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 10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