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灵璧县10月23日至11月1日挂牌出让灵城北部钟灵大道南侧、磬山北路东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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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灵璧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在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2013-6号地块(K18号地块二期用地)、2013-28号地块(浍沟轧花厂存量国有建设用地)、2013-29号地块(渔沟石亿城三期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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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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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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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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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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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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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
交 易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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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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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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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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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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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8号地块二期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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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城北部钟灵大道南侧、磬山北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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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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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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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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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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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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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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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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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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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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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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浍沟轧花厂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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浍沟镇302省道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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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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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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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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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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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不小于25%,居住不小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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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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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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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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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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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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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沟石亿城三期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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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沟镇灵双路东侧、高渔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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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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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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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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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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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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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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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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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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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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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10月30日(不含国庆假日)到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0日17时(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县国土资源局、招标采购中心将在2013年10月30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招标采购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大厅,该地块挂牌时间为:2013年10月23日8时至2013年11月1日10时(含节假日)。
六、出让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国土资源局、招标采购中心组织资格审查。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灵璧县国土资源局、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电话:刘銮州 15178221251
报名受理人电话:王 峰 0557-6155273
开户行:中国银行灵璧支行
户 名: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帐 号:188711313195
灵璧县国土资源局 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