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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和县10月24日至11月5日挂牌出让县经济开发区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和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9-30

关键字:和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规划用途

出让面积(平方米)

出让年期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出让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

建筑密度

绿

和土出[2013]76

县经济开发区

住宅

17239.8

70

1.02.0

30%

35%

2218

2218

  二、竞卖须知

  1、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

  2、申请人应自觉履行缴纳开竣工保证金义务,按出让起始价的5%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期开工后退还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40%;项目建设开发完成协议投资额和建筑规模达到约定总量的50%,退还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40%;按期竣工退还20%。未按期开竣工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意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0月21日16时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0月22日16时前确认各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

  根据竞买人报名登记情况确定出让方式,3人或以上采用拍卖方式,拍卖时间为2013年10月23日。本次出让的地块若竞买申请人不足3人,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并继续接受报名,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至2013年11月4日10时。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时不再重新公告。经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1月4日17时前确认挂牌出让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1月5日。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认竞得人。

  拍卖、挂牌地点在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应于2013年9月30日起到和县国土资源局获取。

  六、联系地址:和县国土资源局    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      张  峰0555-5325611

                               曹春丽    鲁  娟0555-5335007      5335008

 

 和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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