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江苏省海安县11月14日至11月25日挂牌出让白甸镇白甸村1组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10-21

关键字: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3041001 白甸镇白甸村1组 33291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容积率≤2.40 建筑密度≤40% 20%≤绿化率 70 3500 3545.4915 10(元/平方米)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报名: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仍存在欠缴本县土地出让价款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1月13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399号)(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1月22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399号)(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1月2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399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3041001;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4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11月14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11月22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3年11月14日9时 至2013年11月25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中买人须在本宗地内提供拆迁安置房,位置位于该宗地的西南侧,套型面积在60㎡- 140㎡之间,总面积不少于8000㎡,安置房价格为每平方米1300元,由白甸镇人民政府与受让人结算,结算时间为选房结束后60日内。车棚、车库由安置户按市场价购买。中买人须同时在本宗地内提供总面积不少于300㎡的营业用房用于安置,其中必须确保15间沿曲白路朝东,安置价格为每平方米2100元,由白甸镇人民政府与受让人结算,结算时间为选房结束后60日内。 2、该宗地安置房须在土地交付后24个月内交付。 3、中买人须在宗地内保留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用于引进知名商业品牌入驻。保留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用于引进电影院等文化娱乐企业入驻。 4、中买人于成交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白甸镇于土地出让金缴清后1个月内划交土地。 5、受让人中买土地后,须在海安县注册成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海安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除外),进行该项目的开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513-81819597、88917374
        联 系 人:卢飞 韩永香 崔建军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10月21日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