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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国土告[2010]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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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国土告[2010]03号
 
  经黎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黎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日峰镇东门排原县丝毯厂编号为3611122010000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土地面积21.2亩(约1413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使用年限:居住70年/商业40年。容积率≤1.6,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多层≤16米、低层≤10米。起拍价280万元,保证金3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拍卖出让采用设有保留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29日至2月8日, 到黎川县土地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报名资料费伍佰元(概不退还)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月8日17时)。 
 
  四、本次拍卖会定于2010年2月9日上午10时在黎川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举办(地址:国土局隔壁)。
 
  五、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1、本次拍卖设保留价。2、相关说明和具体要求见黎川县国土资源局网址(www.lcxtg.gov.cn)。3、本次拍卖土地出让面积含道路和建筑后退红线。4、以上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为准。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开户单位:江西省黎川县财政局
 
  账号:35710104000954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黎川县支行营业部
 
  黎川县国土局:陶筱萍 电话:13979472291或0794--7522813
 
 
 
 
 
                                 黎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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