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庐土告字[2010]02号-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庐山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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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政府批准,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庐山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九庐土挂2010-7 | 宗地面积: | 10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赛阳镇赛阳村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2 | 建筑密度(%): | 20-30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医卫慈善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4万元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达到批准规划设计方案的基本供地条件。 | |||||
起始价: | 27.2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08月09日0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08月18日15时 |
宗地编号: | 九庐土挂2010-8 | 宗地面积: | 20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海会镇海会村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25 |
绿化率(%): | ≥4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50万元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达到批准规划设计方案的基本供地条件。 | |||||
起始价: | 3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08月09日0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08月18日15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依法取得产业方向要求的相关资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8月09日 至 2010年08月16日 到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庐山区分局一楼土地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8月09日 至 2010年08月16日 到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庐山区分局一楼土地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8月16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08月1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庐山区分局一楼土地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九庐土挂2010-7 号地块:2010年08月09日09时 至 2010年08月18日15时 ;
九庐土挂2010-8 号地块:2010年08月09日09时 至 2010年08月18日15时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以上宗地均设保底价。2、以上宗地成交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以主体建筑桩基础开工为标准),建设周期为24个月。3、以上宗地签订出让合同后30天由庐山区政府负责交付土地,达到批准规划设计方案的基本供地条件。4、竞得人不按期足额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将对竞得人按日加收出让金总额1‰的违约金;对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不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无故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出让人直接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定金),重新挂牌出让。若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原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5、未竞得土地使用权的保证金于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退款(不计利息)。6、挂牌起始价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含契税和土地交易服务费等其他费用。7、土地出让条件及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8、8号宗地出让范围内的水渠、供电等配套设施,竞得人需结合规划设计方案确定是否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竞得人自行与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按经审计认定的结论意见承担相关费用。9、挂牌时间和公告日期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均不含法定节假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十里大道740号
联 系 人:李超 罗晓芝
联系电话:0792-825611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庐山区分局
20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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