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固镇县2月18日拍卖出让浍河路南、胜利路西、老二中北等八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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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固镇县人民政府批准,固镇县产权交易中心接受国土资源局委托,以拍卖方式出让 7(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3048 | 宗地面积: | 399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固镇县新马桥境内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0.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1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交通设施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335万元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467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其他详见规划、建设条件。 | ||||
宗地编号: | 2013066 | 宗地面积: | 39066.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浍河路南、胜利路西、老二中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455万元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8909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其他详见规划、建设条件。住宅及配套附属设施,安置房面积不少于50000平米,建筑层数不超过18层。 | ||||
宗地编号: | 2013067 | 宗地面积: | 692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胜利路东、居民区北、原西仓库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852万元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15704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受让方应按照本宗地建设条件配建200套(面积12000平方米)公租房和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出让成交后建设单位应尽快与县住建局对接,协商配件事宜。其他详见规划、建设条件。 | ||||
宗地编号: | 2013068 | 宗地面积: | 6664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职教中心西、工业路北、东方雅苑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000万元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10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其他详见规划、建设条件。 | ||||
宗地编号: | 2013072 | 宗地面积: | 481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城西公园北区以南、S101省道以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610万元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722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其他详见规划、建设条件。 | ||||
宗地编号: | 2013076 | 宗地面积: | 8433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京沪高铁西、消防大队南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163万元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632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其他详见规划、建设条件。 | ||||
宗地编号: | 2013077 | 宗地面积: | 4864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黄园北路东侧、市民广场及凯祥小区西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380万元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876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1,含受让方代征道路7.3亩,本宗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妨碍道路施工,不得要求返还代征道路部分的土地出让价款等。 2,由受让方代建安置房35000平米(套型、面积按规划建设条件执行),安置房建成经验收合格后,由政府依据《蚌埠市保障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蚌政办[2013]13号)文件,按成本回购。 3,其他详见规划、建设条件。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其中2013066、2013067号地块应符合二号棚户区招商方案及公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2013068号地块应符合三号棚户区招商文件及公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1月21日 至 2014年02月17日 到 固镇县招投标局三楼产权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1月21日 至 2014年02月17日 到 固镇县招投标局三楼产权交易中心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2月17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4年02月1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02月18日09时30分 在 固镇县招投标局2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后,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大于3人或等于3人的,以拍卖方式出让。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人的,应终止拍卖,直接转入挂牌方式出让。
2、如拍卖成交,则挂牌自动废止。
3、挂牌活动定于2014年2月28日9时00分在固镇县招标局2楼会议室举行。
4、挂牌活动于2014年2月18日9时00分至2014年2月28日9时00分截止,挂牌提交申请书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9时00分至2014年2月25日16时30分,挂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5日16时30分,挂牌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5日17时00分。
5、本次出让为有底价出让,不达底价不成交。
6、出让地块范围内如若涉及树木、供电及地下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或不保留,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其所需费用。
7、合同签订: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竟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消其竟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8、出让金缴纳:受让人应当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9、交地时间和方式:出让金缴齐后30日内由国土局或会同相关部门现场移交。
10、违约责任约定:①受让人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③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受让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工和竣工。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受让人要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金价款总额的5%向出让人缴纳开竣工保证金。按期开工的返还50%,按期竣工的返还剩余保证金(不计利息),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
10、违约责任约定:①受让人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③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受让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工和竣工。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受让人要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金价款总额的5%向出让人缴纳开竣工保证金。按期开工的返还50%,按期竣工的返还剩余保证金(不计利息),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
1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出让须知要求执行。
12、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固镇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 户 行: 工行固镇支行 账 号:1303011009300050161
开 户 行: 徽行固镇支行 账 号:1285101021000135538
开 户 行:农行固镇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12295001040013288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固镇支行 账 号:185715832437
开 户 行:邮政储蓄固镇县支行 账 号:100453632620018888
开户行:固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20000327487810300000018
八、联系方式
1、 拍卖行: 安徽双赢拍卖有限公司
2、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固镇县招投标局 联 系 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552-601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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