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县2月19日2月28日挂牌出让白甸镇施溪村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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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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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14004001 | 白甸镇施溪村20组 | 342 | 商业 | 容积率≤0.50 | 建筑密度≤30% | 15%≤绿化率 | 40 | 5 | 21.4092 | 10(元/平方米)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挂牌地块仅接受单独报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仍存在欠缴本县土地出让价款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01月29日至2014年02月18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399号)(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02月19日至2014年02月26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399号)(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2月26日14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02月26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399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4004001;
报名时间:2014年02月19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2月26日 14时3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02月19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2月26日 14时30分;
挂牌时间:2014年02月19日9时 至2014年02月28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一)报名资格审查结束时,有2个以上申请人符合竞买资格,且竞买人均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时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起始价加一个加价幅度为报名人认可的最低报价。若报名人为一人且未报价的,默认以挂牌起始价加一个加价幅度成交(报名人已报价的除外)。 (三)中买人于成交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白甸镇人民政府于土地出让金缴清后1个月内划交土地。 (四)受让与所在地村组及周边关系自行解决。 (五)开发建设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原因而增加的开发成本由受让人自理。 (六)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公告中相关文件由出具单位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513-81819590、88917374
联 系 人:卢飞 韩永香 崔建军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