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告字[201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关键字:
资告字〔2010〕2号
经资溪县人民政府批准,资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地上建筑物,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宗地
序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方式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
2010-2-1
|
原县人事
局办公楼
|
拍卖
|
分摊面积8.64
建筑面积52.12
|
商业
|
40
|
40
(含地上建筑物价格)
|
30
|
2
|
--
|
--
|
--
|
2010-2-2
|
分摊面积8.9
建筑面积53.73
|
商业
|
40
|
41
(含地上建筑物价格)
|
30
|
2
|
--
|
--
|
--
|
||
2010-2-3
|
分摊面积68.86
建筑面积571.52
|
住宅
|
70
|
90
(含地上建筑物价格)
|
60
|
2
|
---
|
--
|
--
|
其他内容详见须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2月12日至2010年3月3日(节假日除外),到县国土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2月12日至2010年3月3日(节假日除外),到资溪县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资料费1000元人民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3日16时(以财政部门开具票据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3月3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资溪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块拍卖出让时间为:2010年3月4日10时
七、联系方式及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资溪县建设中路63号
联系电话:0794-5793350
联 系 人:李先生
开户单位:资溪县财政局土地保证金代收代缴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资溪支行
帐 号:1511206529200031242
资溪县国土资源局
2010 年2月8日
- ·
- ·
- ·
- ·
- ·
- ·
- ·
- ·
- ·
- ·芜湖土储谋篇2023,主动对接浙系品
- ·淮北地产走进品牌浙商,精准推进多
- ·濉溪地产主动应对下行行情,精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