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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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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广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河东新区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标号
土地
座落
土地面积(约m2
土地使用性质
土地出让
年限(年)
规划技术指标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1
23
广昌县盱江镇河东新区东侧地块
532.89
住宅
70
0.6≤FAR≤1.4
25%≤D≤60%
35%≤GAR≤60%
80
40
2
22
广昌县盱江镇河东新区东侧地块
467.12
住宅
70
0.6≤FAR≤1.4
25%≤D≤60%
35%≤GAR≤60%
71
35.5
3
21
广昌县盱江镇河东新区东侧地块
546.30
住宅
70
0.6≤FAR≤1.4
25%≤D≤60%
35%≤GAR≤60%
82
41
4
20
广昌县盱江镇河东新区东侧地块
490.01
住宅
70
0.6≤FAR≤1.4
25%≤D≤60%
35%≤GAR≤60%
75
37.5
5
19
广昌县盱江镇河东新区东侧地块
580.03
住宅
70
0.6≤FAR≤1.4
25%≤D≤60%
35%≤GAR≤60%
88
44

 
  二、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时间为2010年2月24日至2010年3月12 日(星期五)上午9:30,地点在广昌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超过两人)。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双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四、竞买手续的办理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2月4 日上午9时至2010年3月10日(星期三),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人为个人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竞买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到广昌县土地交易中心报名,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10日下午16时(节假日不受理)。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收款单位:广昌县财政局土地保证金代收、代缴户、帐号:726170987168093001)。
 
  五、其它事项
 
  1、即日起现场踏勘。
 
  2、有关具体事项详见挂牌资料
 
  3、联 系 人:黄女士   13907945560
 
  谢先生   13607945176
  
  联系电话:0794-3626370(办)
                            
 
 
 
                             广昌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O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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