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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第6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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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灌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灌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7(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县城2010-19号 伊西大道东侧 24945 住宅 1≤容积率≤2 ≤28 ≥30 70 500 1198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县城2010-21号 县城胜利西路南侧 4880 住宅 ≤3.50 ≤50 ≥20 70 440 513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县城2010-23号 宁连高速西侧 21676 住宅 ≤3.50 ≤50 ≥10 70 500 1140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县城2010-25号 县城水利路东侧 9824 商业 ≤3 ≤45 ≥20 40 450 930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县城2010-26号 县城西环路西侧 66633 住宅 1.40≤容积率≤2 ≤28 ≥30 70 1200 3998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县城2010-27号 县城西环路西侧 66754 住宅 1.40≤容积率≤2 ≤28 ≥30 70 1250 4005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县城2010-28号 县城西环路西侧 17619 住宅 1.40≤容积率≤2 ≤28 ≥30 70 350 1057 20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本县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08月14日至2010年09月07日,到灌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08月14日至2010年09月07日,到灌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9月07日17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09月07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灌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县城2010-19号地块:2010年08月30日8时30分 至2010年09月09日16时30分;
 
2、县城2010-21号地块:2010年08月30日8时30分 至2010年09月09日16时30分;
3、县城2010-23号地块:2010年08月30日8时30分 至2010年09月09日16时30分;
4、县城2010-25号地块:2010年08月30日8时30分 至2010年09月09日16时30分;
5、县城2010-26号地块:2010年08月30日8时30分 至2010年09月09日16时30分;
6、县城2010-27号地块:2010年08月30日8时30分 至2010年09月09日16时30分;
7、县城2010-28号地块:2010年08月30日8时30分 至2010年09月09日16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其他外部条件(路、水、电等)均以现状为准,具体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图。(三)付款方式及期限:竞买人竞得地块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和地价款。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付清全部地价余款。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付款以现金或汇票支付。(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承办。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18-88857760 88857761
        联 系 人:左明和 荣金
        开户单位: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灌云农村合作银行城中支行
        账       号:3207232401201000008110
 

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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