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定远县7月29日至8月7日挂牌出让定城镇四中路西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定远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定远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建设用地主要指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联合申请竞买,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出让方式:本次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底价另行研究确定,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8月5日(工作日期间),到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定远县国土资源局三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竞买人可于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8月5日(工作日期间),持有关文件到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出让报名表,缴纳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5日16时30分止。
经审查,申请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挂牌时间、地点
(一)挂牌时间:2014年7月29日至2014年8月7日10时。
(二)挂牌报价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2014年8月7日的报价截止时间为上午10时。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地点:定远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七、规划及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二)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收费按定远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3】58号文件和定远县人民政府定政秘【2014】66号文件批复要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缴纳成交价款的5%开竣工保证金,按期开工的返还50%,按时竣工的返还全部剩余保证金。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
(三)上述宗地的详细规划设计条件和宗地图可在定远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下载(www.ahdygt.gov.cn)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定远县定城镇长征东路
联系电话: 0550-4888621
联 系 人: 李念 吕宏松
帐户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 号:20334112500100000169402
帐户二: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 号:136001040004231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建设用地主要指标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出让用途 | 规划建设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首次增幅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CR2014-2 | 定城镇四中路西侧 | 45633.56 | 教育 | ≤1.0 | <30% | >35% | 教育50年 | 1030 | 10 | 300 |
CR2014-4 | 炉桥镇迎新大道东侧 | 26666.67 | 商业及商品住宅 | 1.8-2.2 | <30% | >25% | 商业40年、商品住宅70年 | 3330 | 40 | 800 |
三、出让方式:本次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底价另行研究确定,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8月5日(工作日期间),到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定远县国土资源局三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竞买人可于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8月5日(工作日期间),持有关文件到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出让报名表,缴纳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5日16时30分止。
经审查,申请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挂牌时间、地点
(一)挂牌时间:2014年7月29日至2014年8月7日10时。
(二)挂牌报价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2014年8月7日的报价截止时间为上午10时。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地点:定远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七、规划及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二)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收费按定远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3】58号文件和定远县人民政府定政秘【2014】66号文件批复要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缴纳成交价款的5%开竣工保证金,按期开工的返还50%,按时竣工的返还全部剩余保证金。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
(三)上述宗地的详细规划设计条件和宗地图可在定远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下载(www.ahdygt.gov.cn)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定远县定城镇长征东路
联系电话: 0550-4888621
联 系 人: 李念 吕宏松
帐户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 号:20334112500100000169402
帐户二: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 号:136001040004231
定远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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