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浙江省泰顺县8月18日至8月29日挂牌出让泰顺县新城区MZ-05-02-1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4-07-28

关键字: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地产网

  经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受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以挂牌方式公开挂牌出让泰顺县新城区MZ-05-02-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出让总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期
起始价
泰顺县新城区MZ-05-02-1地块 
泰顺县新城区
9200平方米
商务金融、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用地
40年
1338万元   (设底价)
竞买保证金
履行合同定金
增价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土地开发程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300万元
成交价的20%
10万元
或其倍数
1.5
≤45%
宗地红线内现状、宗地红线外五通
≥25%
18米
  二、该地块竞买资格要求:根据《泰顺县总部经济园开发建设实施办法(实行)》(泰政发[2012]114号)的要求,竞买申请人须向泰顺县总部经济园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入园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副本、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经会计事务所鉴定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有关奖惩文件;具有总承包一级资质(含)以上建筑业企业的证明文件;各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公司上年度完税证明等),领导小组及时对企业参加土地竞买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收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工作联系函后方可予以办理企业参加土地竞买的报名手续。竞得土地的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必须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订建设管理协议书,该协议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附件。

  三、竞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泰顺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资料,到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项目有关的报批手续。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27日(工作时间),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27日(工作时间),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法人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工作联系函;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须到现场办理授权委托书或提供公证手续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参加竞买者必须先预缴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3000000.00)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下午5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在2014年8月27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挂牌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上午8时至2014年8月29日下午3时。

  八、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互联网等报价方式。

  九、挂牌成交的土地出让金价款不包含城市市政配套费、墙改费、放样定线费、建筑设计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土地、规划等证件手续并按规定另行缴纳相关费用。

  十、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并办理退款手续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樱花路39号(原宜家家居装饰精品城)三楼

  联系电话: 0577-67581355 ;

  联 系 人:叶先生 、吴先生;

  开户单位:

  1、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行:泰顺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 号:201000019385104;

  2、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行温州泰顺支行营业部  账 号:33001627435053005857 ;

  3、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泰顺县支行  账 号:100416525350010001;

  4、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行:浙江泰顺温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638010100100011523

  5、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市泰顺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19265101040016475

   详情可登录http://www .ts.gov.cn查询。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