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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9月2日至9月11日挂牌出让拂晓大道及消防支队用地以西、银河二路以北等十六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宿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08-13

关键字:宿州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宿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约㎡(亩) 规划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商服面积比例 投资强度(万元/亩)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土地现状
1 2014-16# 拂晓大道及消防支队用地以西、银河二路以北、通济五路以东、银河三路以南 103220.25(154.8304) 住宅商服 2.2≤R≤2.8 ≤25% ≤5% / 70  40 89.8 2800 净地
2 2014-17#  拂晓大道以西、银河四路以北、通济五路以东、三八河清水工程绿线以南 137992.14(206.9882) 住宅商服 2.0≤R≤2.8 ≤25% ≤5% / 70  40 116.3 4900 净地
3 2014-18#   拂晓大道以西、濉河路以北、通济五路以东、滨河路以南 142653.06(213.9796) 住宅商服 2.0≤R≤2.8 ≤25% ≤10% / 70  40 116.3 5000 净地
4 2014-20#  磬云路以东、汴河西路以北、西关大街以南、规划支路以西 108076.27(162.1144) 住宅商服 2.0≤R≤3.0 ≤35% ≤30% / 70  40 116.3 3800 净地
5 2014-26#-1 银河四路以北、通济五路以西、三八办事处杨庙村用地以南、通济六路以东 77647.10(116.4707) 住宅商服 2.2≤R≤3.0 ≤28% ≤10% / 70   40 92.3 2200 净地
6 2014-26#-2 通济六路以东、三八办事处杨庙村用地以北、通济五路以西、三八沟以南 67158.57(100.7379) 住宅商服 2.2≤R≤3.0 ≤28% ≤10% / 70   40 92.3 1900 净地
7 2014-28#  规划泗州路以北、红星路以西、唐河路以南、汴河街道新汴河村用地以东 126855.00(190.2825) 住宅 2.0≤R≤2.6 ≤25% / / 70 89.8 3500 净地
8 2014-14# 宿马园区:宿州大道以东、马鞍山大道以南、子贡路、蒿沟村用地以西、宿马园管委会用地以北 64074.00 (96.1110) 住宅商服 1.5≤R≤2.0 ≤40% ≤20% / 70  40 90 2600 净地
9 2014-132# 宿马园区:西经三路以东、马鞍山大道以南、支四路以西、宿马投资公司用地以北 62510.35(93.7655) 商服 2.0≤R≤2.5 ≤40% / / 40 60 1700 净地
10 2014-134#-1 宿马园区:闵子路以东、宿马园管委会用地以南、虞姬路以西、当涂路以北 77501.90(116.2529) 工业 1.2≤R≤1.5 ≥40% / ≥200 50 15 1743.7935 净地
11 2014-134#-2 宿马园区:当涂路以北、虞姬路以西、宿马园管委会用地以南、宿马中冶有限公司用地以西 1976.63(2.9649) 工业 1.2≤R≤1.5 ≥40% / ≥200 50 15 44.4735 净地
12 2014-136# 宿马园区:蒿沟乡两半昌村用地以东、小新河以南、苗安乡大张村用地以西、吉美公司用地以北 66095(99.1425) 工业 1.2≤R≤1.5 ≥40% / ≥200 50 15 1487.1375 净地
13 2014-137# 宿马园区:043县道以北、振峰药业公司用地以西、苗安乡大张村用地以南、以东 13318.09(19.9771) 工业 1.2≤R≤1.5 ≥40% / ≥200 50 15 299.6565 净地
14 2014-138# 宿马园区:灵城路以北、慈湖路以东、鸿丰生物公司用地以南、苗安乡大张村用地以西 28105.44(42.1582) 工业 1.2≤R≤1.5 ≥40% / ≥200 50 15 632.373 净地
15 2014-142#-1 宿马园区:支四路以西、宿马投资公司以南、宿马园管委会用地西、以东 2837.19(4.2558) 住宅商服 1.5≤R≤2.0 ≤40% ≤20% / 70  40 90 120 净地
16 2014-142#-2 宿马园区:支四路以西、宿马园管委会用地以南、宿马投资公司用地以东、以北 148.70(0.2230) 住宅商服 1.5≤R≤2.0 ≤40% ≤20% / 70  40 90 7 净地
  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条件以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规划(建筑)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本次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买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二、竞买人范围

  本次挂牌活动,竞买人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单独竞买,也可合伙竞买。

  三、 公告、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 、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9月1日,

  申请人可于2014 年8月20日至2014年9月9日(包括节假日)到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或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州市建委大楼一楼103室)获取挂牌文件。

  四、挂牌地点、报名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挂牌时间自2014年9月2日至9月11日17时,在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州市建委大楼一楼105室)进行挂牌,在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接受报价,提交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 9月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 2014年9月9日 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者在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可多次报价。本次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9月11日17时挂牌截止时,同一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的,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10室(开标大厅)举行现场竞价会,公开竞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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