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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濉溪县9月22日至10月10日挂牌出让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南、202省道东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濉溪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09-02

关键字:濉溪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濉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濉国土挂(2013)092号 宗地总面积:  65865.84平方米 宗地坐落:  濉溪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南、202省道东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523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6914BA0012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5046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4年09月22日1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10日10时00分
备注:  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业余学校),竞买人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宗地编号:  濉国土挂(2013)099号 宗地总面积:  26666.64平方米 宗地坐落:  濉溪经济开发区樱花路南、山楂路西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1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9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6914BA0012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395万元 加价幅度:  3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4年09月22日1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10日10时00分
备注:  该宗地建筑系数≥50%。
 
宗地编号:  濉国土挂(2013)100号 宗地总面积:  71237.12平方米 宗地坐落:  濉溪经济开发区水杉路北、山楂路西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2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6914BA0012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055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4年09月22日1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10日10时00分
备注:  该宗地建筑系数≥5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书;2、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7、竞买保证金(银行汇票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8、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9、联合竞买的还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9月02日 至 2014年10月08日 到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9月02日 至 2014年10月08日 到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08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10月0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濉国土挂(2013)092号 号地块:2014年09月22日10时00分 至 2014年10月10日10时00分 ;
  濉国土挂(2013)099号 号地块:2014年09月22日10时00分 至 2014年10月10日10时00分 ;
  濉国土挂(2013)100号 号地块:2014年09月22日10时00分 至 2014年10月10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地块,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根据濉政[2013]36号文件规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与我局签订开竣工承诺协议,按照成交价款的5%缴纳开竣工保证金。
  (四)各宗地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规划部门正式批准文件,项目投资立项,环保,土地登记、开发建设等手续审批事项按规定执行。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亩均税收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五)濉国土挂(2013)092号地块范围内房屋建筑及地面附属物原所有权人自愿放弃所有权,由土地竞得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如不能利用,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负责拆除。
  (六)濉国土挂(2013)092号地块设有保留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七)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八)宗地详细规划及其他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虎山路37号)
  联 系 人:汪玉萍 李明文
  联系电话:0561--6074528
  开户单位:濉溪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濉溪支行
  银行帐号:1331701021000040787

 

濉溪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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