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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2010]073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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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位于飞云镇大池头村安置留地一、二、三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我中心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位置
用地
面积
出让
面积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总建筑面  积
起始价
保证金
供 地
条 件
一号地块
5250
5250
≥1.0且≤2.5
≤55%
≤20%且≥15%
≤13125
592
120
现状
土地
条件
二号地块
5250
5250
≥1.0且≤2.5
≤55%
≤20%且≥15%
≤13125
592
120
现状
土地
条件
三号地块
6667
6667
≥1.0且≤2.5
≤55%
≤20%且≥15%
≤16667
752
150
现状
土地
条件
 
  (1) 起拍价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 土地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肆拾年。
 
  二、报名时间:2010年8月16日至2010年8月23日16:00时止。
 
  三、拍卖出让时间:2010年8月24日下午16:00时整。
 
  四、拍卖出让报名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滩满庭芳三楼)。
 
  五、标的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8月23日。
 
  六、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七、拍卖出让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设有保留价)
 
  九、竞买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递交书面申请并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个人凭身份证,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另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应由竞买人缴交,不可他人代缴,竞买人必须于2010年8月23日16:00时前凭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换取保证金交纳收据。
 
  十、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拍卖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十一、保证金交纳帐户:瑞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
  开户银行:瑞安市建行营业部
  帐号:33001626135050003468
 
  十二、咨询电话:0577-65853055  0577-65821806 
 
  十三、工商监督电话:0577-65611172
 
  十四、网址: www.raztb.com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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