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国土告字[2010]1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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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余市人民政府批准,新余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1-22-501 | 宗地面积: | 6470.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一中以南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40 | 建筑密度(%): | ≤ 38 | |||||||||
绿化率(%): | ≥32 | 建筑限高: | ≤ 24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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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挂牌截止时间: | |||||||||||||
备注: | 宗地用途为商业兼容居住,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申请竞买.凡欠缴出让金的竞买人取消其竞买资格.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申请竞买.凡欠缴出让金的竞买人取消其竞买资格.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6月20日至2010年07月01日到新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0年06月20日至2010年07月01日到新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7月01 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07月01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07月02日在新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经济开发区赛维大道3399号
联 系 人:章小红
联系电话:0790-6659045
开户单位:新余市财政局
开 户 行:新余市交行营业部
帐 号:365006002018000124793
联系地址:经济开发区赛维大道3399号
联 系 人:章小红
联系电话:0790-6659045
开户单位:新余市财政局
开 户 行:新余市交行营业部
帐 号:365006002018000124793
新余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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