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兰溪市12月8日拍卖出让永昌街道永昌赵村一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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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文件精神,经兰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对永昌街道永昌赵村2012-3商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位置 | 土地出让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元/m2)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万元/间) |
|||
| 容积率 | 建筑面积 (m2) |
建筑 密度 (%) |
H檐口(m) | ||||||
| 永昌街道 永昌赵村 |
1254 | 商业住宅 | 2.5~3.0 | 5220≤建筑面积≤6270,商业建筑面积≤1260,商业建筑可转为住宅建筑 | ≤ 65% |
≤17.0 | 8500 | 商业40 住宅70 |
10 |
详见该地块规划条件及要求。
本次共出让26间,出让面积1254m2(建筑占地面积),其中;A1 、A13、B1、B13面积为49.44m2/间;A2 —A12、B2—B12面积为48.00m2/间;共二种类型,竞买保证金十万元/间。
二、报名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机关团体、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除法律另有规定和本次报名前仍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单位或个人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出让方式:公开拍卖(设保留价),起始价为每平方米8500元。若报名不足三人,本次出让自行终止,届时不另行公告。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拍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出让文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于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4年12月6日下午4时止(休息日除外),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到兰溪市永昌国土资源管理所提交书面申请,获取公开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6日下午4时止。
五、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时间、地点:本次拍卖定于2014年12月8日上午9:00时整在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永昌街道分中心(五楼会议室)举行。
六、报名资料要求: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报名时个人应持居民身份证,其他竞买人须带合法的开业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参加竞买,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领取土地出让资料。
七、其他事项:拍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出让须知》。
八、本公告由兰溪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 黄守本 何庆龙 付静娜
联系电话: 664657 13706899856(669756) 18757619563(749563)
兰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