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游县12月8日至12月17日挂牌出让杭金衢高速公路以南,衢江北岸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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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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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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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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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木家居文化园1号地块(游客中心)(位于杭金衢高速公路以南,衢江北岸。) |
32257 |
商服 |
1.2~2.0 |
≤70% |
≥10% |
商服40年 |
2133 |
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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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木家居文化园2号地块(位于杭金衢高速公路以南,衢江北岸。) |
17741 |
商服住宅 |
2.0~3.0 |
≤25% |
≥30%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1728 |
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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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木家居文化园3号地块(位于杭金衢高速公路以北。) |
39306 |
住宅(配套建设商服设施) |
2.0 |
≤25% |
≥30% |
住宅70年(商服设施40年) |
2803 |
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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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木家居文化园4号地块(位于杭金衢高速公路以北。) |
32866 |
商服住宅 |
1.5~2.0 |
≤40% |
≥20%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2699 |
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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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木家居文化园5号地块(位于杭金衢高速公路以北。) |
41600 |
商服住宅 |
1.5~2.0 |
≤40% |
≥20%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3416 |
684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龙游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必须在龙游县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如要在龙游县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竞得人必须在新公司中占51%以上的股份。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起始价即为底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15日(公休日除外),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荣昌广场西侧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15日16时前(公休日除外),携带竞买申请书、申请人(或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会同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014年12月15日16时15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17日10时止(公休日除外)。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 人:翁淑华 0570-7012676(国土局)
程 惠 0570--7261080(交易中心)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