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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怀宁县12月12日拍卖出让平山镇政府西侧等八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11-21

关键字: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怀宁县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新县城E-07区、石牌镇、平山镇、雷埠乡等八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土 地 位 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叫价/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4-13-1

位于E-07区, 东靠区间支路,南至区间支路,西至经一路,北至纬七路

43324.41㎡(约64.99亩)

商住(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5%)

1.0≤x≤2.2

≤30%

≥35%

商业40

住宅70

6694(合103万元/亩)

1340

2014-13-2

位于石牌镇皖河大道,东南至省道212改道线、居民点,西至县广播电视局,北接林地

19528.24㎡(约29.29亩)

商住(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0%)

1.0≤x≤1.8

≤35%

≥30%

商业40

住宅70

1952.9(合66.67万元/亩)

391

2014-13-3

位于平山镇政府西侧, 东靠待出让地块,南至待出让地块,西至平山镇居民点,北接212省道

6098.43㎡(约9.15亩)

商住(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6%)

1.0≤x≤2.0

≤40%

≥35%

商业40

住宅70

368(合40.22万元/亩)

74

2014-13-4

位于平山镇政府西侧,东靠园区道路,南至鑫旺工贸,西至待出让地块,北接212省道

4686.98㎡(约7.03亩)

商住(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6%)

1.0≤x≤2.0

≤40%

≥35%

商业40

住宅70

280.8(合39.95万元/亩)

57

2014-13-5

位于平山镇政府西侧,东靠鑫旺工贸,南至老212省道,西至居民点,北接待出让地块

3792.47㎡(约5.69亩)

商住(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6%)

1.0≤x≤2.0

≤40%

≥35%

商业40

住宅70

226(合39.73万元/亩)

46

2014-13-6

位于雷埠乡李店社区, 东靠水田,南至沟渠,西至李店社区水塘,北至水田

949.9㎡(约1.42亩)

住宅

1.0≤x≤3.0

/

/

70

86.96(含地上建筑物31万元)

17.5

2014-13-7

位于雷埠乡李店社区,东靠沟渠,南至水田,西至沟渠、居民点,北至李店社区沟渠

588.52㎡(约0.88亩)

住宅

1.0≤x≤3.0

/

/

70

53.87(含地上建筑物19.2万元)

11

2014-13-8

位于雷埠乡李店社区,东靠水塘,南至沟渠,西至李店社区水塘、居民点,北至水塘

918.32㎡(约1.38亩)

住宅

1.0≤x≤3.0

/

/

70

163.6(含地上建筑物109.6万元)

33

  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怀宁县住建局出具的怀住建规划条件文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1、地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竞买登记
  1、拍卖竞买人须于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2月10日前到怀宁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16时前。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4年12月11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2014年12月12日上午10时
     2、拍卖地点: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五、特别提示
     1、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不足两家报名,挂牌供应,则该地块自2014年12月11日起转为挂牌,2014年12月19日16时挂牌报名截止。拍卖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也应该持《竞买资格确认书》重新办理挂牌竞买手续。挂牌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17时。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挂牌)方式。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挂牌)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踏勘现场,也可要求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
  3、本次出让的土地以净地交付,若地块内有地下排污管线等其它设施都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4、竞得人在地块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价的5%的开竣工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如期开工(开工面积达1/3以上,且基础达±0以上),返还开竣工保证金50%;在项目按期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50%。上述开竣工保证金交至怀宁县国土资源局指定账户,不计息。
  七、本次出让的详细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0556-4621625
  2、竞买保证金帐户:
  账户名称:怀宁县财政局(账号任选其一)
  ①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 号:188,703,999,339
  ②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 号:1309077009022104726
 
  
 
 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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