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县2月2日至2月11日挂牌出让无城镇襄安南路与无开路交叉口西北侧等六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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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无为县人民政府批准,无为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6(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4-29 | 宗地总面积: | 2148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襄安镇街道,原襄谷大厦地段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18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7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净地出让,现状交地。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97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5年02月02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5年02月11日16时00分 | ||||||
备注: | 1.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70年;2.受让人须在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安置回迁房22082.9平方米(其中营业房3060平方米、住宅房19022.9平方米),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3.物业管理用房及其它公共设施按照相关规范和相关部门要求建设。 |
宗地编号: | 2014-42 | 宗地总面积: | 8912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无城镇襄安南路与无开路交叉口西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8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00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18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14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净地出让,现状交地。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21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5年02月02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5年02月11日16时00分 | ||||||
备注: | 1.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70年;2.受让人须在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安置房工程配套项目,并在建成后政府按住宅房4500元/平方米、门面房8000元/平方米回购,受让人地块的规划设计方案报批前和商品房预售前均须经县征拆办出具书面同意意见;3.受让人须在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不小于600平方米的社区用房和不小于6班规模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且位置相对独立,方便家长接送)项目,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
宗地编号: | 2014-43 | 宗地总面积: | 143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无城镇五洲雅苑小区西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4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2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14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净地出让,现状交地。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26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5年02月02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5年02月11日16时00分 | ||||||
备注: | 1.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70年;2.按计容面积2‰配建物业管理用房,按相关规范和政府文件配建相应规模的人防地下室。 |
宗地编号: | 2014-44 | 宗地总面积: | 370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襄安镇白鹤村,大站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4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1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净地出让,现状交地。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13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5年02月02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5年02月11日16时00分 | ||||||
备注: | 1.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70年;2.受让人须在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安置回迁房1680平方米(其中营业房170平方米、住宅房1510平方米),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
宗地编号: | 2015-4 | 宗地总面积: | 364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石涧镇石涧社区,原中心小学地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12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净地出让,现状交地。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22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5年02月02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5年02月11日16时00分 | ||||||
备注: | 1.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70年;2.按政府相关文件要求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
宗地编号: | 2015-6 | 宗地总面积: | 127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无城镇泰山社区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医卫慈善用地 | |||||||||
投资强度: | 1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净地出让,现状交地。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55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5年02月02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5年02月11日16时00分 | ||||||
备注: | 1.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出让年限50年;2.地块内不得布置任何形式的商业、住宅用房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1月12日 至 2015年02月10日 到 无为县土地储备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1月26日 至 2015年02月10日 到 无为县土地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2月10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2月10日17时17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无为县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4-29 号地块:2015年02月02日08时00分 至 2015年02月11日16时00分 ;
2014-42 号地块:2015年02月02日08时00分 至 2015年02月11日16时00分 ;
2014-43 号地块:2015年02月02日08时00分 至 2015年02月11日16时00分 ;
2014-44 号地块:2015年02月02日08时00分 至 2015年02月11日16时00分 ;
2015-4 号地块:2015年02月02日08时00分 至 2015年02月11日16时00分 ;
2015-6 号地块:2015年02月02日08时00分 至 2015年02月11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挂牌实行有保底价挂牌出让,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有关规费及税收按规定另行交纳。
(四)、2014-29号地块受让人须在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安置回迁房22082.9平方米(其中营业房3060平方米、住宅房19022.9平方米),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五)、2014-44号地块受让人须在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安置回迁房1680平方米(其中营业房170平方米、住宅房1510平方米),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六)、2015-6号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地块内不得布置任何形式的商业、住宅用房。
(七)、2014-42号地块出让土地面积89122㎡,其中商业用地19225㎡、住宅用地69897㎡:
1、受让人须在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下列工程配套项目,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①.不小于600平方米的社区用房;
②.不小于6班规模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且位置相对独立,方便家长接送)。
2、受让人须在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安置房工程配套项目,并在建成后政府按住宅房4500元/平方米、门面房8000元/平方米回购,受让人地块的规划设计方案报批前和商品房预售前均须经县征拆办出具书面同意意见:
①、回迁安置住宅房246套(其中大套106套、中套110套、小套30套)、门面房4间(每间门面房宽度为4米,面积约50平方米)。
②、安置房(高层)建筑面积约26084平方米,套型要求:大套要求3室1厅,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含高层政府承担的公摊面积8%);中套要求2室1厅,建筑面积约98平方米(含高层政府承担的公摊面积8%);小套要求2室1厅,建筑面积约76平方米(含高层政府承担的公摊面积8%);每间门面房宽度为4米,面积约50平方米。
③.项目规划设计时,应明确安置房具体位置,并予以公示。
④.受让人须按照县征拆办审核的套数、户型要求,提供整幢、整单元或同一房号的连续楼层,不得零星分散提供安置房。
⑤.安置房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0个月内竣工交付使用。
⑥.安置房回购付款方式:基础±0以上,且质检验收合格支付回购价的20%;主体封顶且质检验收合格支付回购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支付回购价的3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房屋保修期(2年)期满后归还。
⑦.受让人须与县城投公司签订安置房回购合同,明确回购安置房的具体要求。
(八)、物业管理用房及其它公共设施按照相关规范和相关部门要求建设。
(九)、地块均为净地出让,现状交地。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上架空线和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迁移,施工进出场通道和施工用电、用水及施工污水排放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政府负责协调,有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无为县土地储备中心(无为县无城二坝路县国土局对面三楼)
联 系 人:谢 勇、胡家银
联系电话:0553-2532780、2532790
开户单位:无为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无为工行凤河路分理处,建行无为县支行,中行无为县支行,无为徽银村镇银行,无为县农行营业部,无为农村商业银行,无为县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无为县支行,徽商银行芜湖无为支行,芜湖扬子银行无为支行
银行帐号:1315070409024937157,34001777208050516860,185702608341,7010112010100250332,12-154001040015986,20000108899810300000018,100485573910016666,342006023018010000755,1102401021000002752,20000303176710300000026
无为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