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和县2月6日至2月16日挂牌出让乌江镇建设村一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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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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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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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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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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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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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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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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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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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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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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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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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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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土出[201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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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江镇建设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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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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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66(约23.6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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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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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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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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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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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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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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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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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须知1、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2、申请人应自觉履行缴纳开竣工保证金义务,具体规定为:按出让起始价的5%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期开工后退还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50%;按期竣工的返还全部剩余保证金。未按期开竣工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意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2月3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向我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提交竞买相关材料,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2月4日11时前确认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根据竞买人报名登记情况确定出让方式,3人或以上采用拍卖方式,拍卖时间为2015年2月3日下午。本次出让的地块若竞买申请人不足3人,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并继续接受报名,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至2015年2月13日。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时不再重新公告。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2月13日16时前确认挂牌出让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5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16日下午。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认竞得人。拍卖、挂牌地点在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15年1月14日起到和县国土资源局获取。
六、竞买保证金缴至帐户名称:和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和县支行;
银行账号: 182702831428。
开竣工保证金缴至帐户名称:和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和县支行;
银行账号:1561801021000053312。
七、联系地址:和县国土资源局 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顾 波 0555-5325611
曹春丽 鲁 娟0555-5335007 5335009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意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2月3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向我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提交竞买相关材料,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2月4日11时前确认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根据竞买人报名登记情况确定出让方式,3人或以上采用拍卖方式,拍卖时间为2015年2月3日下午。本次出让的地块若竞买申请人不足3人,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并继续接受报名,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至2015年2月13日。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时不再重新公告。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2月13日16时前确认挂牌出让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5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16日下午。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认竞得人。拍卖、挂牌地点在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15年1月14日起到和县国土资源局获取。
六、竞买保证金缴至帐户名称:和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和县支行;
银行账号: 182702831428。
开竣工保证金缴至帐户名称:和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和县支行;
银行账号:1561801021000053312。
七、联系地址:和县国土资源局 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顾 波 0555-5325611
曹春丽 鲁 娟0555-5335007 5335009
和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14日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