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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和县3月3日至3月12日挂牌出让香泉镇大宋桥东侧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和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02-11

关键字:和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5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规划

用途

出让

面积

(平方米)

出让

年期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开竣工保证金(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绿地

和土出[2015]20

香泉镇大宋桥东侧

商服

2667(约4亩)

40

0.5

40%

 

122

122

 

 

6.1

和土出[2015]21

香泉镇孙堡村

商服

2533(约3.8亩)

40

0.5

40%

 

115

115

 

 

5.75

和土出[2015]1

西埠镇丰乐街东侧

住宅

10546(约15.82亩)

70

1.2

2.1

30%

35%

660.2

660.2

 

 

34

和土出[2015]17

历阳镇迎江西路与和州路交叉口

商服、住宅

3770(约5.655亩)

商服40年、住宅70

3.0

3.88

50%

10%

740

740

 

 

37

和土出[2015]8

乌江镇建设村

商服

3060(约4.59亩)

40

1.0

40%

 

238.1

238.1

 

  二、竞买须知
 
  1、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
 
  2、申请人应自觉履行缴纳开竣工保证金义务,具体规定为:按出让起始价的5%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期开工后退还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50%;按期竣工的返还全部剩余保证金。未按期开竣工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意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2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向我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提交竞买相关材料,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3月3日11时确认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
 
  根据竞买人报名登记情况确定出让方式,3人或以上采用拍卖方式,拍卖时间为2015年3月3日下午。本次出让的地块若竞买申请人不足3人,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并继续接受报名,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至2015年3月10日。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时不再重新公告。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3月11日确认挂牌出让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
 
  和土出[2015]20、21号地块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12日下午16时;
 
  和土出[2015]1、17、8号地块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13日下午16时。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认竞得人。
 
  拍卖、挂牌地点在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15年2月10日起到和县国土资源局获取。
 
  六、竞买保证金缴至
 
  帐户名称:和县土地储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和县支行;银行账号: 182702831428。
 
  开竣工保证金缴至
 
  帐户名称:和县土地储备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和县支行;银行账号:1561801021000053312。
 
  七、联系地址:和县国土资源局    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
 
  顾   波         0555-5325611
 
  曹春丽    鲁  娟0555-5335007      5335009
 
 和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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