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沛县3月20日至3月31日挂牌出让经济开发区汉玉路西侧、台州路北侧、汉兴路东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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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沛 县人民政府批准,沛 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15-01G | 位于沛县经济开发区汉玉路西侧、台州路北侧、汉兴路东侧 | 4711 |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2.20 | 建筑密度≤28% | 35%≤绿化率 | 70 | 1414 | 1414 | 10(万元) |
2015-02G | 位于沛县经济开发区台州路南侧、汉兴路东侧、韩信路北侧 | 4339 |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2.20 | 建筑密度≤28% | 35%≤绿化率 | 70 | 1302 | 1302 | 10(万元) |
2015-03G | 位于沛县经济开发区台州路南侧、汉兴路东侧、韩信路北侧 | 516 |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2.20 | 建筑密度≤28% | 35%≤绿化率 | 70 | 154 | 154 | 10(万元) |
二、竞买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欠本县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出资、控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02月28日至2015年03月19日,到沛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03月20日至2015年03月30日,到沛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服务中心(沛县新城区行政审批中心西三楼333室)(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3月30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03月30日11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沛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服务中心(沛县新城区行政审批中心西三楼333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5-01G;
报名时间:2015年03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03月30日 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5年03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03月30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5年03月20日9时 至2015年03月31日14时30分;
2、地块编号:2015-02G;
报名时间:2015年03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03月30日 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5年03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03月30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5年03月20日9时 至2015年03月31日14时30分;
3、地块编号:2015-03G;
报名时间:2015年03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03月30日 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5年03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03月30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5年03月20日9时 至2015年03月31日14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地,交地后3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3年;宗地范围内管线迁移由竞得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沛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服务中心(沛县新城区行政审批中心西三楼333室)
联系电话:0516-89646126
联 系 人:孟先生、杨先生
沛 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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