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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土告字[2010]1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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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整体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位置:和县沈巷镇花园西路两侧, 宗地编号:和土出[2010]11号 , 用地性质:商业、住宅 ,出让土地面积(平方米):30032,其中北侧19566、南侧10466, 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主要规划要求: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起始价(万元):3131, 竞买保证金(万元):20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意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9月13日16时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9月14日16时前确认各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
  根据竞买人报名登记情况确定出让方式,3人或以上采用拍卖方式,拍卖时间为2010年9月15日。本次出让的地块若竞买申请人不足3人,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并继续接受报名,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至2010年9月26日16时。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时不再重新公告。经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9月27日16时前确认挂牌出让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为2010年9月16日至2010年9月28日。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认竞得人。
  拍卖、挂牌地点在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8月23日起到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获取。

  六、联系地址:和县国土资源局 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
  张 峰0565-5325411 5312447
  曹春丽 鲁 娟0565-5335007 5335009 

     
     
     
     
     
     和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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